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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581XW/2024-0105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1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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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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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15-12-31
[ 成文日期 ]
奉节县2016年第一季度面向 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日期:201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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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节县2016年第一季度面向 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为加强我县专业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名额90名。招聘中各环节出现的指标空缺,均不予递补。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奉节县2016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含应届研究生)。

    下列情形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2016年1月12日前属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品德记录,自愿从事教育工作;

    2.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聘用体检标准;

    3.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2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1981年1月12日及以后出生);

    4.在校期间无处分、专业科目无补考;

    5.2016年8月1日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职教中心专业课的非师范专业毕业生,教师资格证获取时间可放宽到2016年12月底);

    6.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5周年及以上;

    7.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签订就业协议、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实施。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重庆三峡学院2016年1月12日9:00-11:30

    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2016年1月13日9:00-17:00

    (二)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考生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一个招聘岗位。

    2.提交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学校出具的2016年度毕业的证明、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业考试成绩单、学校政教部门出具的在校期间无处分证明以及本人获奖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填写《人事考试报名登记表》(报名现场领取)一份。填表时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4.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费50元。

    5.报考者于报名当日20:00前将《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Excel格式)发送至邮箱fjgzbm@qq.com。

    (三)领取准考证

    参加考试考核人员于2016年1月15日15:00-17:30在巴蜀中学鲁能校区凭身份证及准考证号后四位号码(2016年1月15日上午9:00后可在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查询)领取准考证;领取地点见现场指示牌,愈期作弃权处理。

    五、考试考核

    凡资格审查合格者均进入考试考核环节。考试考核分为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最低须达到1:2。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急需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1.报考奉节中学、永安中学岗位(体育岗除外)考试考核

    报考该类岗位考试考核分为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其中专业能力测试采取模拟片段讲课的方式进行,面试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分值各为100分,70分合格。

    2.报考音、体、美岗位考试考核

    报考该类岗位考试考核分为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其中专业能力测试采取专业技能考核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对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的熟练程度和掌握,面试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分值各为100分,70分合格。

    3.报考其他岗位考试考核

    报考该类岗位考试考核分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测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分值各为100分。

    面试人选按各招聘单位中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和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数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紧缺特殊岗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

    面试采取片段讲课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成绩7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面试准备时间为30分钟。其中报考中职岗位的考生还须加试实作,其讲课成绩与实作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其中实作成绩不达70分者,取消招聘资格。

    4.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1)报考奉节中学、永安中学以及音、体、美岗位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其他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30%+专业科目测试×3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体检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按照本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体检人选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依次按学历、专业能力(科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若仍相同的则加试《专业知识测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以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的有关体检项目和标准,结合本岗位(行业)的实际需求执行。体检中,切实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就业权利,认真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受检人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和地点于面试第二天12:00前在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奉节县教育委员会网站上另行通知;考生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签定就业协议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签定就业协议人员,考生还须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此项工作由各用人单位与考生联系)。体检合格人员必须在体检情况公布期满10个工作日内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未按时签约者视为自愿放弃招聘资格,签协议后不到岗者需承担违约责任,按与用人单位的约定交纳违约金。

    八、考察及聘用

    (一)确定拟聘人选

    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奉节县教育委员会网站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

    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的拟聘人员须于2016年8月1日前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教中心专业课教师岗位除外)以及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到奉节县教育委员会人事科(县教委413办公室)报到,并于2016年8月1日前将档案送达奉节县教委人事科,接受县人社局和县教委的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经复审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

    (三)考察

    拟聘人员由县人力社保局、县教委会同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

    (四)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以及奉节县教育委员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拟聘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等。

    (五)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待遇按重庆市事业单位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2016年应届毕业生在2016年8月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须在招聘单位服务5周年以上,未满服务期限的,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按聘用合同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员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联系电话: 02356551092(县教委),02356525151(人社局)

    报名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县人社局:王开航 13668486087  黄宇  13996678868

    县教委:刘鹏程13908269411 邹留伊君13996530167

    本简章由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奉节县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奉节县2016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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