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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581XW/2024-0025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14-12-23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581XW/2024-0025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 发布日期 ] 2014-12-23
[ 成文日期 ]
奉节县2015年第一季度面向贫困大学生公开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日期:2014-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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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节县2015年第一季度面向贫困大学生公开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基层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高校贫困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14〕207号)文件要求,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决定面向贫困大学生公开招聘乡镇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与考核相结合、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基层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0名(详见附件《奉节县2015年面向普通高校贫困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奉节县及周边区县(云阳县、巫山县、巫溪县)户籍(含因高考升学户口已迁到高校的人员),截止2015年1月3日仍属于零就业家庭、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城乡低保家庭、残疾人联合会确认本人为残疾的高校毕业生。  
  (二)2013年、2014年、2015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年龄35周岁及以下且年满18周岁,(本简章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3日)。
  (四)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七)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未满服务期、也未在2015年1月3日前解除相关服务协议的基层服务项目大学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在2015年1月3日前属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八)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5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5年1月4-5日:
  报名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7办公室
  2015年1月6日:
  报名时间: 9:00—12:00 
  报名地点:西华师大招生就业处
  2015年1月7日:
  报名时间: 9:00—12:00
  报名地点:重庆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五楼
  请考生自行选择方便的报名点报名
  2、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2015年应届生提供学校出具的2015年度毕业的证明)、户口簿、贫困大学生证明(零就业家庭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出具就业部门发放的《零就业家庭卡》原件,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出具区县主管扶贫工作的相关部门盖章认定的书面证明,城乡低保家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出具民政部门发放的《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件》),本人残疾的普通高校贫困毕业生须出具残联确认的残疾证,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以及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
  本次招聘只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报名、传真报名和网上报名。本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人的相关资料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拟招聘岗位名额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或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名额数至规定比例。计算公式为:重新确定的招聘名额=报名人数×开考比例(1/2),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若报名人数为1人及以下,则取消本次招聘。
  4、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号后四位号码(该号码可于2015年1月9日上午9:00后在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查询)于2015年1月9日15:00-17:30到重庆巴蜀中学鲁能校区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初定于2015年1月10日,地点初定于重庆巴蜀中学鲁能校区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以2014年下半年新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采用闭卷方式作答,分值为100分。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fjhrss.gov.cn/)上进行公示。
  2、面试
  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若面试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面试定于2015年1月11日8:30开始在巴蜀中学鲁能校区进行,具体地点见现场指示牌。考生凭笔试准考证、身份证进入面试考场并签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
  3、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考核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分项计算,总分及分项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面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
  (三)体检
  体检人选按招聘岗位数,根据本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综合基础知识。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 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受检人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者出现缺额时,则按报考本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和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其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组织进行统一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者出现缺额时,其缺额不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毕业院校、所学专业、考试考核总成绩等。
  六、选择单位
  由考生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具体单位。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2015年应届毕业生在2015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正式聘用人员须在本县服务5年以上,未满服务期者,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八、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获取考试或应聘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九、其他
  本简章由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 56525151。


  附件:岗位设置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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