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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581XW/2024-0022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14-12-03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581XW/2024-0022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 发布日期 ] 2014-12-03
[ 成文日期 ]
重庆市九龙坡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领导小组办公室2014年下半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日期:2014-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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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九龙坡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领导小组办公室2014年下半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重庆市九龙坡区干部队伍建设,经九龙坡区委组织部、九龙坡区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面向全市遴选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和职位
  见附件1
  二、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重庆市范围内党政群机关行政、参公事业编制人员(见附件1)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
  3.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盖章同意;
  6.自愿在九龙坡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5年以上;
  7.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区县、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市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试用期内的;
  2.受处分期间的;
  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现单位工作未满2年的;
  6.最近3年公开遴选考试中,参加面试后无故放弃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基层工作经历、现单位工作时间等截止时间均为2014年12月31日。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4年12月11日—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2.报名地点
  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522室(九龙坡区二郎留学生创业园E栋五楼)。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九龙坡区2014年下半年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须单位盖章)、承诺书(附件3);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身份证明材料(若为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公务员(参公人员)录用文件或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
  4.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考生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重庆主城九区以外的人员可委托报名,委托报名除须提供上述报名材料外还须出具委托书。对行政编制人员报考参公事业编制岗位的,在办理调动手续前需本人书面申请调整编制,原编制性质根据遴选单位属性自然调整。
  (三)考试
  考试由区调配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分值均为100分。总成绩计算方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各岗位遴选指标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笔试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笔试比例的视具体情况递减或取消遴选指标(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比例”的公式计算确定遴选指标,计算结果出现小数的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每一轮成绩达到60分者,方可进入下一轮程序。每轮成绩、进入下一轮考试人员名单及考试总成绩在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九龙坡区机关公示栏上公示。
  1.笔试
  笔试时间:2014年12月19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于2014年12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在报名点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以《综合基础知识》(2013年6月重庆出版集团/重庆出版社出版)为依据。
  2.面试
  面试时间为2014年12月21日,具体面试事宜见笔试成绩通告。
  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方法为: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达不到1:2的,由区调配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遴选。
  面试人员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进入下一遴选程序的人员不得无故放弃,违者记入个人信息,3年内不得转任(含遴选方式的转任)。
  (四)体检
  按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根据岗位遴选指标1:1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进入体检人员的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综合基础知识、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上述各项成绩都相同,则报经区调配领导小组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并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最终体检人选。若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则按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执行。遴选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调配领导小组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察
  由区调配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若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愿放弃的,则按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如递补人选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来确定,笔试成绩也并列的,则同时列为考察人选。
  (六)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经区调配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后,对拟遴选人员在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九龙坡区机关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四、纪律要求
  重庆市九龙坡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对遴选单位和考试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各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严格执行干部人事纪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简章由重庆市九龙坡区调配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8780794 61968935


  附件:
  1. 九龙坡区2014年下半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 九龙坡区2014年下半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 承诺书(样式)

  重庆市九龙坡区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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