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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581XW/2024-0022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14-12-02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581XW/2024-0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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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 发布日期 ] 2014-12-02
[ 成文日期 ]
关于2014年大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贫困毕业生简章的补充解释
日期:2014-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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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大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贫困毕业生简章的补充解释

各位考生:
  简章中“具有大足区及相邻区县(永川区、铜梁区、潼南县、荣昌县)户籍(含因高考升学户口已迁到高校的人员)”是指以下情况:
  1.考生现户籍在大足区及相邻区县(永川区、铜梁区、潼南县、荣昌县),但不包含高考前不是大足区及相邻区县的户籍,因高考升学把户籍迁到大足区及相邻区县所在地高校的人员。
  2.考生高考前户籍在大足区及相邻区县,因高考升学把户籍已迁到高校的人员。


  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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