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中国组织人事报:重庆印发支持政策清单实施卓越工程师培养集聚行动
日期:2024-07-30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退出播报
字号:
分享:

日前,重庆市印发《卓越工程师培养集聚行动支持政策清单及服务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加强卓越工程师引进和培养。


在加强卓越工程师引进方面,对符合《新重庆引才计划(试行)》规定引进的卓越工程师,可享受最高100万元安家补助经费和100万元科研经费,安家补助经费视为市政府奖励,依法免征个人所得税。


对符合《重庆市支持青年人才创新创业若干措施》规定的工程师,各区县根据实际情况发放购房或安家补贴,市级财政按区县实发额的50%给予区县补助,博士学位、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等相应职级不超过5万元/人,硕士学位、中级职称或技师等相应职级不超过2.5万元/人。


对纳入卓越工程师培养集聚行动,通过“揭榜招贤”榜单成功引进人才的,给予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等)最高不超过3万元/人的人才寻访经费支持;通过专项引才服务到岗的,给予第三方最高4000元/人的人才寻访经费支持。


在加快卓越工程师培养方面,开展工程师能力提升行动,每年支持开展15期工程领域高级研修项目,培训高层次工程师1000人左右,培训急需紧缺和骨干工程师2万人左右。


支持工程师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对参加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培训后取得相应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同时,聚焦数字技术领域实施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开展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训、评价,增设数字技术职称专业,每年培训培养6000人。对取得数字技术工程师高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作为申报高级职称重要参考;取得中、初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对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研究人员和特殊人才,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推动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与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有效衔接,获得工程类专业学位的工程技术人才,可提前1年参加相应专业职称评审,按要求在相应职业资格考试中缩短工作年限要求或免试部分考试科目。


对符合条件的卓越工程师,在申报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市专家工作室等人才项目或平台时,同等条件优先支持。在重庆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研究项目特别资助、国际交流计划、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创新支持计划中设立“卓越工程师”专项,给予最高60万元/人资助。


对符合条件的卓越工程师,在申报重庆市重点研发项目、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揭榜市科技局“揭榜挂帅”项目的,同等条件优先立项支持;牵头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根据项目合同实施进展绩效,市级按照上年度国拨资金的3%进行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100万元;牵头实施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项目经费实行“包干制”;牵头实施横向经费20万元以上的在研科研项目,达到市级科研项目立项标准的,可申请纳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且不纳入限项管理范围。


聚焦重庆“416”科技创新布局和“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发展需求的重点企业创建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遴选设立实践示范基地,给予10万元/个的资助。支持重点园区及企业创建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为工程师跨界合作、联合攻关搭建服务平台,推动促成高层次、全方位、可持续的产研合作,促进工程师研发成果、创新技术等高效转化为生产力。


自主创业的卓越工程师可申请使用免费创业工位;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的工程师,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8000元,申请个人最高20万元、企业最高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利率LPR-150BP以上部分由政府贴息。


鼓励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中工程领域科研人员创新创业,其中离岗创业人员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期满后创办企业尚未实现盈利的可以申请延长1次。


组建重庆工程师联合体,常态化开展技术研发交流活动,积极选树一批卓越工程师先进典型。支持卓越工程师参评各级各类表彰评比。


在强化卓越工程师服务方面,对纳入海聚专项的外籍工程师提供准入便利,创新外国人才来渝工作许可办理服务,简化审批手续,优化办事流程;针对符合外国高端人才标准的海外工程师,专门设立“绿色通道”,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提供“管家式”服务;对符合重庆市、区县人才服务政策的卓越工程师,按照规定提供子女入学、医疗保健、休假疗养和学术交流、住房保障、旅游出行、配偶就业、交通便利、金融支持等人才服务。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新媒体&APP

重庆人社APP

微博

微信公众号

便民数字地图

12333
智能客服

政策咨询
问答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