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十九条举措引导人才服务基层
出台十九条举措,引导人才服务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一是引导人才向乡村聚集。深入实施《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实施方案》,5年招聘高校毕业生7200名以上到农村乡镇就业,为艰苦边远地区农村公费培养全科医生、小学全科及学前教育师范生培养6000人。每年资助30个左右的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团队,帮助基层解决技术难题,培养技术人才,转化科研成果。引导退休人员参与乡村振兴。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逐步实现一线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不低于区县农业技术人员总编制的2/3,专业农业技术人员占总编制的比例不低于80%。推广中小学教师、卫生等重点领域专业技术人才晋升高级职称须有1年以上农村基层工作服务经历的做法,引导各类人才向乡村聚集。二是搭建干事创业平台。设立一批博士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乡村技能大师工作室、农村基层社工室、返乡下乡创业园(基地)等,为技术成果在农村转化搭建平台。探索区县政协设立新乡贤界别,引导城镇党员干部、知识分子、商业人才、经济文化能人等服务家乡建设。实施“首席规划师”选派、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招募岗位主要设置在基层一线。常年保持2000名以上科技特派员下乡、入园、进企服务。三是推进乡村人才培养培训。在高校、中职学校和技工院校增设涉农专业。每年资助举办一批“乡村振兴专家大讲堂”。依托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万名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培养、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培训、乡村振兴巴渝巾帼行动培训进乡村、“雨露计划”、基层文化专干骨干培训等项目,5年内培养培训100万人次以上。四是强化人才服务。健全乡土人才分类评价认定指导标准。搭建乡村人才评价认定“立交桥”。制定乡土技能人才技师和高级技师直接认定办法、职业农民职称和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的衔接办法,打通农村实用人才、高技能人才、专技人才评价的“立交桥”。优化乡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机制,建立健全基层全科医生、全科教师、全科农技人才、全科水利人才等评价办法。按照国家和我市表彰奖励规定,开展“十佳农民”评选表彰活动。建立区县、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乡村人才制度。鼓励区县设立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为乡村人才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