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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辟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绿色通道”
日期:2019-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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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种人才列入绿色引才范畴:一是《重庆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优惠政策规定》明确的“四类”人员;二是引进市外同时具备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和正高级职称的人员,或聘用在专业技术三级以上岗位的人员;三是高(中)等专科(职业)院校、公立医院、科研院所引进市外具备正高级职称的人员或同时具备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和高级职称的人员;四是区县(自治县,简称区县)事业单位引进国内外知名院校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引进市外具备正高级职称的人员;五是渝东南、渝东北区县事业单位引进博士研究生、“世界一流高校”建设高校或“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学科或国(境)外相当层次高校、学科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六是其他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不低于上述类型人员能力水平的优秀人才及团队。“绿色通道”坚持需求导向,“一事一议”、“随到随办”,引才岗位无空缺的,可申报特设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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