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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领病残津贴人员的公示
日期:2025-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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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领病残津贴人员的公示

根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72号)规定,经初步审核,现将重庆市本级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符合按月领取病残津贴条件的人员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51121日至1127日(5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受理地点:重庆市社会保险局社保服务中心(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人力资源产业服务园南区一楼10号门,邮政编码:401120

    联系电话:023-86789865

  三、公示要求

1.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 反映人须用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予以严肃处理。

    3. 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及反映情况严格保密。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时间

参加工作时间

鉴定结论

申请病残津贴时间

1

马世川

1969年4月

2003年4月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025年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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