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重庆城市建设技师学院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重庆市职业教育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等规定,经学校自评申请、区县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主管部门来函、专家组评估通过,并征求相关市级部门意见,拟报请市政府设立重庆城市建设技师学院,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9月15日—9月19日)。公示期间,若对公示事项有异议,请书面向市人力社保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要签署真实姓名及详细联系方式,受理部门将为反映人保密。
受理部门:市人力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办公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北区2号楼2401办公室;
联系电话:88126982;
邮政编码:401121。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