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遴选重庆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经办银行和保险公司拟入选单位名单公示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第二轮重庆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经办银行遴选工作的公告》《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经办保险公司遴选工作的公告》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经过银行、保险公司自愿报名、市人力社保局集中评审,现对拟入选金融机构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
(一)拟入选经办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重庆市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等18家银行。
(二)拟入选经办保险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等7家保险公司。
二、公示时间
2025年5月16-20日。
三、受理意见单位及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重庆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联系电话:(023)88633717
来函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产业园北区3号楼3301室
邮 编:401120
四、反映情况的基本要求
(一)如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重庆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经办银行及和保险公司资格条件,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二)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真实、具体,不得故意诬告、陷害其他单位。
(三)受理人员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
五、其他事宜
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评选的,市人力社保局将及时通知签订《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监管业务合作协议》。公示结果影响评选的,电话通知取消入选重庆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经办银行或保险公司资格,不再另行公示。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