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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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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条例》为遵循,全面落实国家和我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重点工作,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策解读,提高政策知晓率,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持续推进主动公开。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动态更新机构概况、领导信息、专项规划、统计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预决算管理、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及实施情况、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等法定公开内容。及时更新2023版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目录,并做好稳岗就业、职业培训、社保缴费标准等动态信息更新。围绕社会关切,通过文字、图解、图表、动画、小视频等形式开展政策文件解读81件,组织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和媒体记者实地采访176场次。门户网站开设数字人社、政策咨询问答库、便民数字地图、助企纾困政策服务包(中英文版)等便民服务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98条。

    (二)严格办理依申请公开。2023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7件,其中自然人76件,法人1件;通过邮寄提交43件,现场提交30件,传真提交4件;上年结转1件。75件按期依法作出书面答复,3件结转下年答复。其中:答复“予以公开”43件,“部分公开”7件;“不予公开”12件,原因是申请公开信息属于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信息,或属于内部事务信息;“无法提供”13件,原因是本机关不掌握该信息或申请内容不明确。依申请办理过程中注重与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精准了解申请人的相关诉求,提高便民服务水平。

    (三)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除《条例》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国家秘密、内部事务信息等外,应公开的信息均在我局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持续推进和完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定期做好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专栏信息更新,最大程度方便群众获取所需信息。

    (四)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深入落实“惠民有感”工作导向,以建设“24小时不打烊网上政府”为目标,积极探索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应用,不断提高局官网智能集成服务能力,持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官网年浏览量1.235亿次,连续三年破亿。“重庆人社”微信公众号2023年度发布信息4450条,累计阅读数1819万人次,“涨粉”54万。“重庆人社”新浪微博发布信息2557条,总阅读数2295万人次。编辑出版《重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12期,增刊3期,每期发放4000余册。

    (五)强化监督培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和协调保障,局主要领导召开局务会专题研究审议相关议题。将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运维等经费纳入当年部门预算,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压实处室、单位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举办全市人力社保系统意识形态工作培训班,将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管理纳入培训内容。局政务公开牵头部门主动加强与局法规、宣传、业务部门间的联动,建立会商机制,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2

28

58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4129.5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6

1

0

0

0

0

7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3

0

0

0

0

0

4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

1

0

0

0

0

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9

0

0

0

0

0

9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3

0

0

0

0

0

1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4

1

0

0 

0

0

7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0 

0

2

7

0 

0 

0 

7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还需加强,存在多人申请公开同一文件的情形。二是政策解读形式需进一步提升,以视频、动漫等直观易懂形式开展政策解读较少。下一步,我局将持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我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一是做好“两张清单”梳理,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二是丰富惠民强企有关政策信息解读,增强政策解读的精准性和亲和力;三是加强对机关处室和局属单位的业务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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