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本报告由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等规定,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重点工作,紧扣强基础抓基层、持续加大工作透明度、提高政策知晓率,圆满完成任务分工中33项涉及我局的工作任务,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助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2022年,我局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工作部署,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动态更新机构概况、领导信息、专项规划、统计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预决算管理、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及实施情况、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等法定公开内容。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发布,根据人力社保权责清单变更情况,及时更新2022版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目录,并做好稳岗就业、职业培训、社保缴费标准等动态信息更新。围绕社会关切,通过文字、图表、动画、小视频等形式开展政策文件解读,重难点处运用讲故事、举例子等多种方式进行通俗化解释,确保群众对人社政策“看得懂、算得清”。2022年,共解读政策文件27件,组织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和媒体记者实地采访147场次。在门户网站开设数字人社、重庆人社助企纾困政策服务包、重庆人社政策咨询问答库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83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8件,其中自然人56件,法人2件;通过邮寄提交47件,现场提交7件,传真提交4件。58件已全部按期依法作出书面答复,其中:答复“同意公开”48件、占82.8%,“不予公开”1件、占1.7%,原因是属于过程性信息,“无法提供”9件、占15.5%,原因是本机关不掌握该信息或申请内容不明确。依申请办理过程中注重与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精准了解申请人的相关诉求,提高便民服务水平。

    (三)政府信息管理。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在信息产生之时,就明确“主动公开”或“不公开”属性,除《条例》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内部事务管理等政府信息外,均进行主动公开。全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在市、区县人力社保部门网站建设了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专栏,指导乡镇(街道)以超链接方式归集展示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险领域政务公开的具体信息,最大程度方便群众获取所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目前,我局形成了局官方网站、“重庆人社”微信公众号、“重庆人社”官方微博、“重庆人社”APP、《重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杂志五大信息发布平台,满足不同年龄段和使用习惯的市民需求。不断优化门户网站,调整栏目设置,及时更新内容,年浏览量突破1.197亿次,蝉联全市政府网站第一名。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贴近受众信息获取习惯,不断增强信息编发、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的能力,打造权威、及时、互动的政务新媒体平台。“重庆人社”微信公众号2022年度“涨粉”49万,连续三年在全市政务微信公众号中排名第三,在全国省级人社厅(局)政务微信排行榜中位居前三。“重庆人社”新浪微博单日阅读量突破100万+,在全国省级人社厅(局)微博排行榜中位列前三。继续发挥传统媒体作用,编辑出版《重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12期,增刊1期,每期发放4000余册。

    (五)监督保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局务会、局长办公会议听取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汇报2次,要求局内各处室、单位进一步提高认识,合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参加市政府办公厅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并将相关要求在系统内传达学习。召开局年度信息公开会议,部署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加强政务公开、法制和业务部门间的联动,通过定期研判、以案释法,建立依申请公开疑难案件会商机制,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2

36

54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3631.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6

2

0

0

0

0

5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7

1

0

0

0

0

4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1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2

0

0

0

0

0

2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7

2

0

0

0

0

5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0

1

3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短板和不足:一是政策解读数量和质量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需进一步创新。下一步,我局将采取措施加以优化和改进。一是强化政策解读工作。增加音频、视频、动漫、在线访谈等多元化解读形式,增强政策解读的吸引力和亲和力。增强工作力量,提升政策性文件解读比例,做到应解读尽解读。二是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方法。探索开展政府开放日等政府信息公开创新方式,进一步缩小政府与群众的距离,打造阳光型政府部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