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5-03-30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退出播报
字号:
分享: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服务水平的重要途径,定制度、建平台、强管理,积极探索,务实创新,在服务群众、宣传政策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严格行政权力清理,深化行政审批改革
  按照市政府关于市级行政权力清理的要求,以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治理能力为目标,清理行政权力事项60余项。通过清理,进一步摸清了底数,建立了清单,做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为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构建权界清晰、权责一致的运行体系奠定了基础。
  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推进简政放权。今年8月,经市政府确定,我局具有终审权的行政审批项目为18项(其中行政许可10项、非许可审批项目8项),均通过局公众信息网“行政审批”栏目对外公布实施,接受社会监督。全年审批劳务派遣机构400余个,办理外国人来渝就业许可1400余人,审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2个,职业技能鉴定机构1个,各项行政审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同时,不断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办理时限最短的为3个工作日,最长为2个半月,大部分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批效率逐步提高。
  二、规范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安全高效
  拟定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范围,对可以公开、可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明确;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要求经办单位说明理由。建立了规范性文件统一发布制度,对行文征求关联单位意见、规范性文件登记(备案)、重大决策事项风险评估和备案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以切实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细化了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审查、回复等各环节要求,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有理可依、有据可依。
  全年通过多种渠道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达4575条,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126件,属于公开范围的64件,均按规定进行了办理和回复,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回复不当造成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时,均未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三、围绕中心,加大民生工作公开力度
  2014年,我局继续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工作,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不断加大民生工作公开力度。组织媒体记者参加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座谈会,协调新华社、人民日报等参加贫困高校毕业生扶持政策宣传座谈。加大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衔接制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制定出台我市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调整评比达标表彰常设项目,向社会公布72项。及时发布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工资指导线,公布全市最低工资标准。面向社会公布教育、卫生事业单位综合基础知识分类考试大纲。与市级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刑案件实施意见》,加大对欠薪行为的防控打击力度。
  全年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媒体记者座谈会和组织媒体记者实地采访80余场次。在《人民日报》、《中国劳动保障报》、华龙网等报刊(台)和网站刊用稿件500余篇。开展阳光重庆上线8次,解答问题100余个。
  四、夯实基础,畅通便民高效公开渠道
  (一)对局公众信息网开展全面清理,调整了栏目设置,更新了网站内容,确保了政府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和有效性,电子政务功能进一步强化。
  (二)建立了网上社保办事大厅和全市统一的社保监控大厅,建成全市城乡居民医保网上监控系统,变事后监督为事中监督。推进社保个人权益网上查询,参保群众足不出户便可查询个人社保信息。
  (三)登记市长公开电话(信箱)再创历史新高,继续排名全市第一。全年登记市长公开信箱14000余件,其中交办7000余件,办结率99.5%,办理市长公开电话43件,收到感谢信5件,感谢电话21个。
  (四)以人社部开展的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为契机,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安排,通过调研、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加强对窗口单位服务质量、服务规范的检查督导,服务效率、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服务便捷性明显改进。
  总结2014的工作,我们在积极推进、狠抓落实的同时,与市委、市政府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比如,部分承办处室(单位)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认识不到位,缺乏主动公开意识;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间、内容等随意性较大,公开质量、监督措施还需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紧紧围绕人力社保中心工作和上级部署要求,创新机制,优化服务,切实解决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安全高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建立内部沟通协调机制,设置工作程序,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该公开的事项都能够公开,切实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探索建立公共利益评估机制,对申请人的申请事项进行科学合理评估,防止公开不当危害公共利益,防止假公共利益之名行不公开之实。二是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减少依申请公开数量。围绕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全面、及时、准确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建立健全社会热点跟踪机制,及时回应群众呼声。三是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协调会商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协调会商机制,通过集中会商、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不断提高公开质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政务新媒体

微信公众号

微博

APP

便民数字地图

12333
智能客服

政策咨询
问答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