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人社办〔2024〕49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社会保障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事业单位:
现将《重庆市人力社保领域营商环境持续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4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人力社保领域营商环境
持续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坚持高位推动、久久为功,助力我市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以“1+5+2”(1个任务清单、5项专项行动、2大工作机制)工作体系,实现人力社保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整体跃升,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优化提升任务清单
工作任务:通过对标国际规则优化升级,推动我市劳动用工环境持续提升。
(一)劳动关系领域
1.女职工权益保护和消除工作场所性骚扰。加大《工作场所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制度(参考文本)》和《消除工作场所性骚扰制度(参考文本)》宣传力度,编制推广女职工权益保护相关政策问答,畅通咨询热线,实现对全市女职工宣传的全覆盖。
2.最低工资。建立健全最低工资标准与经济增长、社会平均工资增长联动机制,开展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准备工作,完成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实施方案的起草。
3.集体协商。联合总工会举办重庆市第六届集体协商竞赛,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大力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专项宣传活动50场,推动工资集体协商扩面、提质、增效。
4.劳动争议时间及成本。推进“总对总”诉调对接端口打通,实现数据共享。建立完善农民工工资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力争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平均办理时间缩短10%。持续深化和拓展劳动争议一站式联处中心建设,推动实现各类劳动争议案件平均办理时间缩短10%。开展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评查,进一步促进终局裁决、简易处理等规定落地。召开六部门联席会议,统一裁审标准。
5.劳动监察。每年定期发布包含有关拖欠工资、歧视等违法行为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统计数据。梳理规范劳动保障监察检查事项、形式、结果,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程序宣传,年度开展监察普法宣传活动不少于200场,检查报告出具率达到100%。优化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系统,提升企业使用和查询的便利度,网上申请(办理)率达90%以上。
(二)社会保险领域
6.社保制度及成本。持续加强社保政策宣传,结合《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的宣传贯彻,依托“社保服务进万家”“三进三送”等活动,开展政策宣传活动500场以上(进企业200场)。针对不同人群量身提供政策宣传,通过重庆社保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发布推文50期以上,宣传视频30期以上。探索建立金融助保机制,提高灵活就业人员持续缴费能力,推动中断缴费人员接续参保缴费。研究适合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参保模式及待遇发放办法,争取我市试点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
(三)就业服务领域
7.用工及就业服务。联动各区县持续加强就业政策、服务以及“渝职聘”平台宣传推广,开展“就业山城·渝创渝新”就业促进活动500场以上(进园区、进企业、进行业协会300场),制作就业政策、服务和“渝职聘”平台系列短视频,以政务微信公众号、直播招聘以及社会媒体为载体大规模开展线上宣传,依托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服务月等系列招聘活动,开展线下政策宣传、职业指导不少于500场次,覆盖人群50万人次,有力提升覆盖面和知晓度。
二、全面迭代升级五项行动
工作任务:惠民强企优化服务,助力建设我市更加高效的政务环境、更加公正的法治环境、更加有序的市场环境、更加活跃的创新环境、更加完善的要素保障环境。
(一)人社政务环境提升行动
8.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巩固和拓展人社领域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成果,出台《进一步健全人社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全面推行标准化的实施方案》,制定助力人社高质量发展标准化提升行动计划,开展地方标准“揭榜领题”,推动更多适用性强、实施效果好的内部标准上升为地方标准。深化“15+5”人社便民服务圈建设,打造功能完善、运行规范、服务到位、方便高效的优质服务示范点。
9.全面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度。推进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件事”上线运行,退休“一件事”迭代升级,推动工伤服务“一件事”试点工作。推出30项人社领域政务服务“零材料”事项,188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申请材料再精简20%。丰富拓展“免申即享”“无感智办”“直补快办”等经办应用场景。
10.加快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立足数字人社,推动建立涉企服务“一平快办”企业综合办事平台,推动企业各类相关服务一次性办理,完善“政策超市”,实现一窗总览、阅办联动、一口查询,推广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实现精准推送和申报关联,切实提升高频政策申报的便利性。
11.深化川渝政务服务协同。推进川渝基本养老保险跨制度关系转移网上办、提速办,将办理时限压缩为10个工作日。实现川渝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线上线下通办。按照人社部统一部署,在川渝两地选择部分试点城市(州)/区(县)实现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探索“川渝合作+社银合作”新模式,推动川渝社保服务高频事项,在两地合作银行之间跨省通办、就近办。制定川渝工伤认定申请事项清单、操作手册,探索实现两地工伤认定受理互认。推进人才跨区域流动,实现人才跨区域流动就业信息、政策咨询、档案所在地查询等业务异地通办。
(二)人社法治环境提升行动
12.完善政策法规体系。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和市司法局开展调研、论证、改稿、审议等,推动《重庆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条例》出台。全面抓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开展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做好公平竞争审查,落实文件库动态管理。编制《重庆市劳动争议仲裁类案审理要点》。
13.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组织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提升行动,修订《重庆市劳动保障监察员管理办法》,举办劳动保障监察员执法能力大赛。出台人力社保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14.强化劳动纠纷化解。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劳动人事争议律师专家库,细化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开展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行动,在全市50%以上仲裁院建立调解中心,提高劳动争议调解效能。推进“劳动维权+就业帮扶”协调联动工作,建立“劳动维权+就业帮扶”协调联动机制。
15.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深化川渝联合普法,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月”开展活动500场以上。持续打造“巴渝仲裁侠”普法宣传品牌,制作、播放“仲裁侠”系列宣传视频10期以上。举办仲裁大讲堂活动,通过网络直播、庭审连线、在线说法、座谈恳谈、线下宣讲等多种形式,常态化开展劳动用工政策法规宣讲200场以上,会同企业举办恳谈活动50场以上。
(三)人社领域市场环境提升行动
16.增强就业服务实效。用好“免申即享”“直补快办”等经办新模式,加快惠企惠民政策直达快享,实现“应享尽享”。优化网办事项便捷度,推广灵活就业、员工录用“一件事一次办”,稳步提高就业领域服务事项网办率。以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建设为契机,合理布局零工市场(驿站)110个以上,建设7个高质量充分就业区县和200个示范社区(村),深化夜市经济就业服务行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多“家门口”就业服务。
17.提高社会保险覆盖面。落实基层快递网点从业人员优先参加工伤保险、超龄等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有关政策。做好超龄人员和实习生参加工伤保险,持续做好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进一步深化社会保险参保扩面工作,依托人社数据及跨部门共享数据等资源,强化“险种+部门”数据协同,聚焦新业态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开展分类施策,全力完成人社部下达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计划,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654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30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705万人。
18.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持续推进“渝你同行”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工程,培育AAA级和谐企业100户以上、川渝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100名。开展电子劳动合同扩面行动,力争全年新增电子劳动合同30万份。加大新就业形态“三指引一指南”推广力度,开展行政指导50场次以上,指导平台企业规范用工。编制劳动用工政策和风险防范手册,开展专项培训,实现外资企业和律师机构全覆盖。
19.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开展人力社保领域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与四川省建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工商注册、许可备案、违法违规信息共享机制,畅通市场准入,提高市场监管效能。建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派遣、外包员工用工备案制度,依法打击“假外包真派遣”“小时工”等违法行为。开展人力资源外包标准制定研究,完善外包员工权益保护机制,规范人力资源外包业务发展。
(四)创业创新环境提升行动
20.优化提升创业服务。构建“政策扶、载体育、活动选、导师帮”扶持体系,打造“找场地、找资金、找服务、找导师、找项目”全要素智能化应用场景。完善重点群体一次性创业补助政策,进一步降低申请门槛、扩大享受范围。全面推进创业担保贷款改革,实现全流程一网通办、“秒申秒审”,全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0亿元。推进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培育认定和绩效评估,加大“产学研销”成果转化,2024年新培育10家左右特色突出、功能完善、示范引领性强的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加大创业导师梯度培育,出台创业导师地方服务规范标准,累计培育创业导师达到1500名左右,全年开展导师服务活动500场次。
21.营造良好创业生态。延长创业生态链,整合资源要素,建设5个环大学创业生态圈。实施“渝创渝新”大学生创业启航计划,深度扶持100个左右优质大学生创业项目,大力促进青年群体来渝留渝就业创业。举办第八届“渝创渝新”创业创新大赛,搭建展示、展销、展洽平台,挖掘选树一批优质创业项目,营造良好创业生态。
(五)人力资源要素保障环境提升行动
22.落实用工保障。聚焦“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建设,迭代升级“企业发单、就业服务联盟派单、市场+公共接单、企业评单”用工服务四单制,用好人社服务专员和劳务经纪人等队伍,搭建“渝职聘”平台、专场招聘会等线上线下渠道,促成供需精准对接,有效服务重点企业用工。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对接重点产业匹配度保持在80%以上。
23.强化人才培育。进一步做实“智能+技能”数字技能人才培养试验区,全年新增技能人才20万人、高技能人才8万人以上。迭代升级博士后支持政策,持续开展“博创未来”博士后沙龙。发布卓越工程师支持措施清单,办好全球卓越工程师大赛。推进人才双向离岸创新创业机制落地落实,对接落地离岸人才项目50个以上。深入开展职业技能等级“新八级”制度试点工作,推动企业评聘特级技师、首席技师10名以上。
24.优化人才生态。提升人才服务港功能,持续推进“渝才荟”人才服务平台建设,出台新重庆人才服务管理办法。推动修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选派“百团千人”专家服务基层。持续深化实施职称工作“三项行动”,修订职称考试实施办法,出台职称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做好以技能为主的国外职业资格证书及发证机构资格审核注册审批服务,探索引进1-2项具有国际影响力和流通性的国外职业技能证书。
三、加强工作闭环落实机制
工作任务:推动我市人力社保部门与企业构建“清亲政商关系”,营造浓厚优化营商环境氛围。立足劳务经纪人等力量,建立全市人社专兼职企业服务专员队伍,服务惠及各类经营主体。营商环境问题及建议,整改提升率达到100%。企业群众对人社服务政策满意度显著提升,服务好评率超99%。
(一)企业服务专员工作机制
25.强化政策宣传。通过进圈入群等方式,建立专属企业服务群。开设人力社保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宣传专栏,持续开展“惠民强企·人社在行动”政策宣传活动,定期上门走访宣讲、发放政策礼包,通过集中宣讲、企业沙龙等形式,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精准推送社会保险、就业创业、人才服务、劳动关系等政策和服务,确保人社政策举措迅速落实落地、应享尽享。
26.落实帮办代办。建立服务专员帮办代办制度,定期收集企业服务需求,符合代办条件的,由片区专员跑腿代办;不能代办的,由专员向对应业务窗口预约登记,实现企业办事即办即走。
27.畅通服务热线。设置优化营商环境12333热线专项服务,高效受理营商环境政策咨询、投诉、求助、建议和在线办事指导等诉求。建立健全“接诉即办”机制,落实人力社保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问题及建议直报机制,出台问题及建议直报工作规则,拓展直报点数量。将收集的营商环境相关问题进行清单化管理,纳入督查督办,落实跟踪问效,构建高效的全链条闭环式问题解决督办机制。
(二)监督评价考核工作机制
28.强化营商环境感知体验。持续开展局(处·科)长走流程活动,建立“营商环境体验官”和“媒体观察员”工作机制,采取“四直两不”方式定期开展暗查暗访。发布年度人力社保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十大案例,选择若干高频服务和涉企政策,开展营商环境质效后评估,持续提升人力社保领域优化营商环境体验感。
29.落实营商环境无感监测。建立健全人社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系统,围绕人社政务环境、人社法治环境、人社领域市场环境、创业创新环境、人力资源要素保障环境五个方面,丰富监测数据、优化监测功能,动态测算全市人力社保领域营商环境指数,做好预警分析和晾晒比拼。
30.强化营商环境督办考核。健全人力社保部门优化营商环境激励惩戒机制,制定优化营商环境考核办法,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与年度绩效考核挂钩。将营商环境建设情况,纳入季度“五色图”晾晒,积极推广优秀经验和案例,树立先进典型。将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情况作为干部履职监督的重要内容,强化执纪监督。
附件
重庆市人力社保领域营商环境持续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任务分解表
序号 |
任务类别 |
任务项 |
具体工作举措 |
责任处室 单位 |
配合处室 单位 |
完成时限 |
一、重点优化提升任务清单 工作任务:通过对标国际规则优化升级,推动我市劳动用工环境持续提升。 | ||||||
1 |
劳动关系领域 |
女职工权益保护和消除工作场所性骚扰 |
加大《工作场所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制度(参考文本)》和《消除工作场所性骚扰制度(参考文本)》宣传力度,编制推广女职工权益保护相关政策问答,畅通咨询热线,实现对全市女职工宣传的全覆盖。 |
关系处 |
政研处、法规处,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 |
2024年6月 |
2 |
最低工资 |
建立健全最低工资标准与经济增长、社会平均工资增长联动机制,开展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准备工作,完成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实施方案的起草。 |
关系处 |
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 |
2024年6月 | |
3 |
集体协商 |
联合总工会举办重庆市第六届集体协商竞赛,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大力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专项宣传活动50场,推动工资集体协商扩面、提质、增效。 |
关系处 |
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 |
2024年6月 | |
4 |
劳动争议时间及成本 |
推进“总对总”诉调对接端口打通,实现数据共享。建立完善农民工工资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力争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平均办理时间缩短10%。持续深化和拓展劳动争议一站式联处中心建设,推动实现各类劳动争议案件平均办理时间缩短10%。开展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评查,进一步促进终局裁决、简易处理等规定落地。召开六部门联席会议,统一裁审标准。 |
仲裁处、市仲裁院 |
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 |
2024年6月 | |
5 |
劳动关系领域 |
劳动监察 |
每年定期发布包含有关拖欠工资、歧视等违法行为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统计数据。梳理规范劳动保障监察检查事项、形式、结果,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程序宣传,年度开展监察普法宣传活动不少于200场,检查报告出具率达到100%。优化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系统,提升企业使用和查询的便利度,网上申请(办理)率达90%以上。 |
监察处、市监察总队 |
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 |
2024年6月 |
6 |
社会保险领域 |
社保制度及成本 |
持续加强社保政策宣传,结合《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的宣传贯彻,依托“社保服务进万家”“三进三送”等活动,开展政策宣传活动500场以上(进企业200场)。针对不同人群量身提供政策宣传,通过重庆社保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发布推文50期以上,宣传视频30期以上。探索建立金融助保机制,提高灵活就业人员持续缴费能力,推动中断缴费人员接续参保缴费。 |
市社保局 |
养老处,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 |
2024年11月 |
研究适合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参保模式及待遇发放办法,争取我市试点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 |
就业处 |
市就业局,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 |
2024年6月 | |||
7 |
就业服务领域 |
用工及就业服务 |
联动各区县持续加强就业政策、服务以及“渝职聘”平台宣传推广,开展“就业山城·渝创渝新”就业促进活动500场以上(进园区、进企业、进行业协会300场),制作就业政策、服务和“渝职聘”平台系列短视频,以政务微信公众号、直播招聘以及社会媒体为载体大规模开展线上宣传,依托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服务月等系列招聘活动,开展线下政策宣传、职业指导不少于500场次,覆盖人群50万人次,有力提升覆盖面和知晓度。 |
市就业局 |
就业处、农民工处,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 |
2024年6月 |
二、全面迭代升级五项行动 工作任务:惠民强企优化服务,助力建设我市更加高效的政务环境、更加公正的法治环境、更加有序的市场环境、更加活跃的创新环境、更加完善的要素保障环境。。 | ||||||
8 |
人社政务环境提升行动 |
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 |
巩固和拓展人社领域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成果,出台《进一步健全人社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全面推行标准化的实施方案》,制定助力人社高质量发展标准化提升行动计划,开展地方标准“揭榜领题”,推动更多适用性强、实施效果好的内部标准上升为地方标准。 |
规财处 |
局办公室、法规处、市人力社保信息中心,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 |
2024年11月 |
深化“15+5”人社便民服务圈建设,打造功能完善、运行规范、服务到位、方便高效的优质服务示范点。 |
局办公室 |
表彰处,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 |
2024年11月 | |||
9 |
全面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度 |
推进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件事”上线运行,退休“一件事”迭代升级。 |
市社保卡中心、市社保局 |
市人力社保信息中心,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 |
2024年6月 | |
推动工伤服务“一件事”试点工作。 |
市社保局 |
工伤处,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 |
2024年3月 | |||
推出30项人社领域政务服务“零材料”事项 |
法规处 |
局办公室、市人力社保信息中心等相关处室(单位),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 |
2024年4月 | |||
188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申请材料再精简20%。 |
法规处 |
相关处室(单位),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 |
2024年10月 | |||
丰富拓展“免申即享”“无感智办”“直补快办”等经办应用场景。 |
局办公室 |
相关处室(单位),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 |
2024年11月 | |||
10 |
人社政务环境提升行动 |
加快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 |
立足数字人社,推动建立涉企服务“一平快办”企业综合办事平台,推动企业各类相关服务一次性办理,完善“政策超市”,实现一窗总览、阅办联动、一口查询,推广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实现精准推送和申报关联,切实提升高频政策申报的便利性。 |
市人力社保信息中心、法规处 |
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 |
2024年11月 |
11 |
深化川渝政务服务协同 |
推进川渝基本养老保险跨制度关系转移网上办、提速办,将办理时限压缩为10个工作日。实现川渝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线上线下通办。按照人社部统一部署,在川渝两地选择部分试点城市(州)/区(县)实现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探索“川渝合作+社银合作”新模式,推动川渝社保服务高频事项,在两地合作银行之间跨省通办、就近办。 |
市社保局 |
养老处,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 |
2024年11月 | |
制定川渝工伤认定申请事项清单、操作手册,探索实现两地工伤认定受理互认。 |
工伤处 |
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 |
2024年11月 | |||
推进人才跨区域流动,实现人才跨区域流动就业信息、政策咨询、档案所在地查询等业务异地通办。 |
流动处、市人才中心 |
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 |
2024年11月 | |||
12 |
人社法治环境提升行动 |
完善政策法规体系 |
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和市司法局开展调研、论证、改稿、审议等,推动《重庆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条例》出台。 |
法规处 |
市社保卡中心 |
2024年11月 |
全面抓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开展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做好公平竞争审查,落实文件库动态管理。 |
法规处 |
相关处室(单位) |
持续推进 | |||
编制《重庆市劳动争议仲裁类案审理要点》。 |
仲裁处、市仲裁院 |
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 |
2024年11月 | |||
13 |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
组织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提升行动,修订《重庆市劳动保障监察员管理办法》,举办劳动保障监察员执法能力大赛。 |
监察处 |
市监察总队,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 |
2024年11月 | |
出台人力社保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
法规处 |
市监察总队,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 |
2024年3月 | |||
14 |
人社法治环境提升行动 |
强化劳动纠纷化解 |
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劳动人事争议律师专家库,细化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开展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行动,在全市50%以上仲裁院建立调解中心,提高劳动争议调解效能。推进“劳动维权+就业帮扶”协调联动工作,建立“劳动维权+就业帮扶”协调联动机制。 |
仲裁处 |
市仲裁院,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 |
2024年11月 |
15 |
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
深化川渝联合普法,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月”开展活动500场以上。 |
法规处 |
相关处室(单位),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 |
2024年11月 | |
持续打造“巴渝仲裁侠”普法宣传品牌,制作、播放“仲裁侠”系列宣传视频10期以上。举办仲裁大讲堂活动,通过网络直播、庭审连线、在线说法、座谈恳谈、线下宣讲等多种形式,常态化开展劳动用工政策法规宣讲200场以上,会同企业举办恳谈活动50场以上。 |
市仲裁院 |
仲裁处,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 |
2024年11月 | |||
16 |
人社领域市场环境提升行动 |
增强就业服务实效 |
用好“免申即享”“直补快办”等经办新模式,加快惠企惠民政策直达快享,实现“应享尽享”。优化网办事项便捷度,推广灵活就业、员工录用“一件事一次办”,稳步提高就业领域服务事项网办率。以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建设为契机,合理布局零工市场(驿站)110个以上,建设7个高质量充分就业区县和200个示范社区(村),深化夜市经济就业服务行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多“家门口”就业服务。 |
市就业局 |
就业处,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 |
2024年11月 |
17 |
提高社会保险覆盖面 |
落实基层快递网点从业人员优先参加工伤保险、超龄等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有关政策。做好超龄人员和实习生参加工伤保险,持续做好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 |
市社保局 |
工伤处,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 |
2024年11月 | |
进一步深化社会保险参保扩面工作,依托人社数据及跨部门共享数据等资源,强化“险种+部门”数据协同,聚焦新业态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开展分类施策,全力完成人社部下达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计划,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654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30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705万人。 |
市社保局、就业处 |
养老处、工伤处,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 |
2024年11月 | |||
18 |
人社领域市场环境提升行动 |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
持续推进“渝你同行”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工程,培育AAA级和谐企业100户以上、川渝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100名。开展电子劳动合同扩面行动,力争全年新增电子劳动合同30万份。加大新就业形态“三指引一指南”推广力度,开展行政指导50场次以上,指导平台企业规范用工。 |
关系处 |
仲裁处、监察处、市监察总队,市仲裁院,市人力社保信息中心,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 |
2024年11月 |
编制劳动用工政策和风险防范手册,开展专项培训,实现外资企业和律师机构全覆盖。 |
市仲裁院 |
仲裁处,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 |
2024年6月 | |||
19 |
规范人力资源市场 |
开展人力社保领域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
法规处 |
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 |
2024年6月 | |
与四川省建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工商注册、许可备案、违法违规信息共享机制,畅通市场准入,提高市场监管效能。建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派遣、外包员工用工备案制度,依法打击“假外包真派遣”“小时工”等违法行为。开展人力资源外包标准制定研究,完善外包员工权益保护机制,规范人力资源外包业务发展。 |
流动处 |
关系处,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 |
2024年11月 | |||
20 |
创业创新环境提升行动 |
优化提升创业服务 |
构建“政策扶、载体育、活动选、导师帮”扶持体系,打造“找场地、找资金、找服务、找导师、找项目”全要素智能化应用场景。完善重点群体一次性创业补助政策,进一步降低申请门槛、扩大享受范围。全面推进创业担保贷款改革,实现全流程一网通办、“秒申秒审”,全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0亿元。推进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培育认定和绩效评估,加大“产学研销”成果转化,2024年新培育10家左右特色突出、功能完善、示范引领性强的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加大创业导师梯度培育,出台创业导师地方服务规范标准,累计培育创业导师达到1500名左右,全年开展导师服务活动500场次。 |
市就业局 |
就业处,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 |
2024年11月 |
21 |
创业创新环境提升行动 |
营造良好创业生态 |
延长创业生态链,整合资源要素,建设5个环大学创业生态圈。实施“渝创渝新”大学生创业启航计划,深度扶持100个左右优质大学生创业项目,大力促进青年群体来渝留渝就业创业。举办第八届“渝创渝新”创业创新大赛,搭建展示、展销、展洽平台,挖掘选树一批优质创业项目,营造良好创业生态。 |
市就业局 |
就业处,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 |
2024年11月 |
22 |
人力资源要素保障环境提升行动 |
落实用工保障 |
聚焦“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迭代升级“企业发单、就业服务联盟派单、市场+公共接单、企业评单”用工服务四单制,用好人社服务专员和劳务经纪人等队伍,搭建“渝职聘”平台、专场招聘会等线上线下渠道,促成供需精准对接,有效服务重点企业用工。 |
市就业局 |
就业处,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 |
2024年11月 |
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对接重点产业匹配度保持在80%以上。 |
职建处 |
市就业局,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 |
2024年11月 | |||
23 |
强化人才培育 |
进一步做实“智能+技能”数字技能人才培养试验区,全年新增技能人才20万人、高技能人才8万人以上。深入开展职业技能等级“新八级”制度试点工作,推动企业评聘特级技师、首席技师10名以上。 |
职建处 |
市职鉴中心,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 |
2024年11月 | |
迭代升级博士后支持政策,持续开展“博创未来”博士后沙龙。发布卓越工程师支持措施清单,办好全球卓越工程师大赛。推进人才双向离岸创新创业机制落地落实,对接落地离岸人才项目50个以上。 |
专技处 |
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 |
2024年11月 | |||
24 |
优化人才生态 |
提升人才服务港功能,持续推进“渝才荟”人才服务平台建设。 |
流动处 |
市人才中心,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 |
2024年11月 | |
出台新重庆人才服务管理办法。 |
市人才中心 |
流动处 |
2024年11月 | |||
推动修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选派“百团千人”专家服务基层。持续深化实施职称工作“三项行动”,修订职称考试实施办法,出台职称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
专技处 |
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 |
2024年11月 | |||
做好以技能为主的国外职业资格证书及发证机构资格审核注册审批服务,探索引进1-2项具有国际影响力和流通性的国外职业技能证书。 |
职建处 |
综合处,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 |
2024年6月 | |||
三、加强工作闭环落实机制 工作任务:推动我市人力社保部门与企业构建“清亲政商关系”,营造浓厚优化营商环境氛围。立足劳务经纪人等力量,建立全市人社专兼职企业服务专员队伍,服务惠及各类经营主体。营商环境问题及建议,整改提升率达到100%。企业群众对人社服务政策满意度显著提升,服务好评率超99%。 | ||||||
25 |
企业服务专员工作机制 |
强化政策宣传 |
通过进圈入群等方式,建立专属企业服务群。在主流媒体开设人力社保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宣传专栏,持续开展“惠民强企·人社在行动”政策宣传活动,定期上门走访宣讲、发放政策礼包,通过集中宣讲、企业沙龙等形式,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精准推送社会保险、就业创业、人才服务、劳动关系等政策和服务,确保人社政策举措迅速落实落地、应享尽享。 |
法规处 |
局办公室、宣传处、农民工处、关系处、市社保局、市就业局等相关处室(单位),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 |
2024年6月,并持续推进 |
26 |
落实帮办代办 |
建立服务专员帮办代办制度,定期收集企业服务需求,符合代办条件的,由片区专员跑腿代办;不能代办的,由专员向对应业务窗口预约登记,实现企业办事即办即走。 |
法规处 |
局办公室,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 |
2024年6月,并持续推进 | |
27 |
畅通服务热线 |
设置优化营商环境12333热线专项服务,高效受理营商环境政策咨询、投诉、求助、建议和在线办事指导等诉求。建立健全“接诉即办”机制。 |
市信息中心 |
法规处,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 |
2024年6月,并持续推进 | |
落实人力社保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问题及建议直报机制,出台问题及建议直报工作规则,拓展直报点数量。将收集的营商环境相关问题进行清单化管理,纳入督查督办,落实跟踪问效,构建高效的全链条闭环式问题解决督办机制。 |
法规处 |
局办公室,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 |
持续推进 | |||
28 |
监督评价考核工作机制 |
强化营商环境感知体验 |
持续开展局(处·科)长走流程活动。 |
局办公室 |
相关处室(单位),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 |
2024年9月 |
建立“营商环境体验官”和“媒体观察员”工作机制,采取“四直两不”方式定期开展暗查暗访。发布年度人力社保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十大案例,选择若干高频服务和涉企政策,开展营商环境质效后评估,持续提升人力社保领域优化营商环境体验感。 |
法规处 |
相关处室(单位),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 |
2024年11月 | |||
29 |
监督评价考核工作机制 |
落实营商环境无感监测 |
建立健全人社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系统,围绕人社政务环境、人社法治环境、人社领域市场环境、创业创新环境、人力资源要素保障环境五个方面,丰富监测数据、优化监测功能,动态测算全市人力社保领域营商环境指数,做好预警分析和晾晒比拼。 |
法规处、市人力社保信息中心 |
2024年6月,并持续推进 | |
30 |
强化营商环境督办考核 |
健全人力社保部门优化营商环境激励惩戒机制,制定优化营商环境考核办法,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与年度绩效考核挂钩。 |
法规处、人事处 |
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 |
2024年11月 | |
将营商环境建设情况,纳入季度“五色图”晾晒,积极推广优秀经验和案例,树立先进典型。 |
法规处 |
规财处,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 |
2024年6月,并持续推进 | |||
将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情况作为干部履职监督的重要内容,强化执纪监督 |
局机关纪委 |
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 |
持续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