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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0406号提案答复的函
日期:2024-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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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人社函〔2024〕877号


    同意公开


石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健全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建议》(第0406号)收悉。经与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市场监管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是健全完善政策体系。我局会同十部门联合出台《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渝人社发〔2021〕38号),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书面协议进行了明确规定。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关于外卖送餐员、快递员权益保障等配套文件3个,规定了工资支付保障、社保政策、平台算法规则等配套制度。市邮政管理局推动修订《重庆市邮政条例》,将缴纳社会保险、改善作业条件、关注身心健康等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纳入地方性法规规定,推广《快递从业人员劳动合同(示范文本)》,推动劳动合同应签尽签。

    二是优化社会保障服务。推动社保精准扩面,将更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社保覆盖范围。我市已放开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户籍限制,年满16周岁以上、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申请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截至2023年末,我市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244万人,参加居民养老保险人员1176万人。我市针对包括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内的灵活就业人员实施相应社保补贴政策。

    三是推进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积极争取国家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出台《重庆市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实施暂行办法》(渝人社发〔2022〕25号)等配套政策。通过平台企业注册并接单,提供出行、外卖、同城货运、即时配送等劳动并获得报酬或者收入的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缴纳职业伤害保障费后享受相应待遇。2023年,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已覆盖7家平台企业43.92万人,保障近6亿订单。

    四是完善休息休假制度。市商务委督促餐饮平台优化报酬规则设置,持续迭代优化骑手配送收入支付相关制度,规范收入补贴类目,优化收入支付流程,确保骑手正常情况下的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落实法定节假日劳动报酬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要求。督促餐饮平台落实完善“防疲劳”提示和派单干预,通过对各地骑手劳动时间和间歇时长的调研,结合配送波峰、波谷,根据骑手配送在途、等餐、无单等状态,对订单配送进行干预,防止疲劳配送,保障骑手休息权。

    五是强化计价规则公开透明。规范网约车平台公司经营行为,市交通运输委督促网约车平台公司主动公示计价规则及营收抽成比例;指导行业协会组织平台公司签定行业自律公约,引导平台公司降低营收抽成比例。目前我市所有在营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均在APP端公示了计价规则及营收抽成比例,保障了驾驶员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同时,各网约车平台公司已建立投诉处理制度,妥善处理驾驶员反映的诉求,畅通驾驶员与平台公司的沟通渠道。

    六是加大纠纷处置力度。创新推进线上线下工作模式相互融合,全流程仲裁线上智慧服务平台“重庆易简裁”架起人社部门和群众之间的沟通桥梁。我市各仲裁机构以类案推进适法统一,进一步明晰涉新业态劳动争议相关问题认定。依法加强对互联网平台等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在年度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中,将互联网平台企业纳入重点审查行业,指导企业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及时纠正查处,依法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提出的建议,加强部门协同促共治,继续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

    一是开展新就业形态课题研究,研究梳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和现有政策,提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相关立法、政策等修改建议。二是大力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合同和书面协议订立指引(试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休息和劳动报酬权益保障指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规则公示指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服务指南》落实落地,推动平台企业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书面协议,确保劳动者基本权益落到实处。三是聚焦新业态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多措并举做好参保扩面工作。探索推进“渝保贷”惠民行动,帮扶缴费困难的灵活就业人员持续缴费,进一步优化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流程,提供更便捷的经办服务。四是探索构建一站式调解工作新模式,拓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好各类调解衔接联动工作,形成调解、仲裁、诉讼“一站式”工作流程、“一平台”工作模式,合力化解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五是持续扩大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覆盖面,将出行、外卖、同城货运、即时配送四个行业的全部平台企业从业人员全量纳入职业伤害保障覆盖范围。起草出台《关于扩大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参保范围的通知》,健全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六是建立完善监督评价体制机制,强化劳动保障监督检查力度。对平台企业等开展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建立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加强联合奖惩。

    此复函已经市人力社保局谢礼国书记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0日


    联 系 人:应  盈

    联系电话:88126918

    邮政编码:401120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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