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政协提案 > 2024年(已归档)
关于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0517号提案答复的函
日期:2024-05-13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退出播报
字号:
分享:

渝人社函〔2024〕731号


    同意公开


周龙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产业工人工伤康复难的建议》(第0517号)收悉。经与市残联、市卫生健康委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全市各区(县)内设立至少1家‘工伤康复服务机构’,以帮助解决工伤患者康复难的问题”和“由政府主导,当地康复专科医院或具有康复服务能力的医疗机构承接因工受伤工人的康复治疗服务”的建议

    2015年,我市按照有关规定确定15家工伤康复定点机构。其中,主城区分布5家,万州区、黔江区、南川区、合川区、北碚区、永川区、长寿区、奉节县和万盛经开区等9个周边区县分布10家,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工伤职工康复医疗。2023年国家人社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工伤康复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3〕41号),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行业部门广泛进行工伤康复工作调研,结合我市工伤保险实际情况,按照国家部委提出的“工伤康复相对集中”原则,从工伤救治期、工伤康复急性期、稳定期到维持期,统筹全市工伤康复服务资源和工伤康复需求,合理布局工伤康复协议机构,逐步形成衔接顺畅、功能互补的工伤康复服务体系。

    二、关于“加强对康复服务的宣传和教育”的建议

    为加强我市工伤康复服务工作,市人力社保局先后出台了《重庆市工伤医疗、康复和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管理办法》(渝劳社办发〔2008〕178号)、《关于完善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94号),市卫生健康部门出台了《重庆市加快推进康复医疗工作发展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康复医疗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性文件,市残联每年通过残疾预防日等重要节点,向社会公众科普伤害致残防控、职业病致残防控等知识,解读残疾人康复相关政策。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联合相关市级部门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加强工伤康复宣传引导,特别是加强工伤职工就业、技能培训等政策的宣传普及,积极宣传先进典型,营造良好氛围。

    三、关于“政府应加大对工伤康复服务的支持,提高康复服务的可及性和覆盖面”的建议

    为规范工伤康复管理工作,保障工伤职工能得到有效的康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重庆市工伤保险条例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3〕82号)等相关规定,我市于2005年印发了《重庆市工伤康复管理暂行办法》(渝劳社办发〔2005〕187号),对全市工伤康复工作发挥了较好的指导作用。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相关部委最新要求,会同市级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结合我市工伤康复工作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按照部门职能分工,进一步完善政策,强化政策协同,健全我市工伤康复政策体系,促进工伤康复工作。

    此复函已经市人力社保局黎勇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3日


    联 系 人:袁秀巍

    联系电话:88126978

    邮政编码:401120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提案委。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新媒体&APP

重庆人社APP

微博

微信公众号

便民数字地图

12333
智能客服

政策咨询
问答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