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581XW/2017-1808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 市人力社保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0-04-09 | [ 发布日期 ] | 2017-0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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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0-04-09 |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
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270号建议的复函
渝人社函〔2017〕634号
徐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警察招录工作的建议》(第0270号)收悉。经与市公安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制度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的一项改革任务。2015年12月,人社部、公安部等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人社部发〔2015〕97号)和《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特别是《意见》出台以来,我市着力解决公安人民警察招录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有力推动了公安人民警察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近年来,我局与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在人民警察招录中,主要做了以下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坚持省级统一招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市公安局统筹全市公开招录和定向招录,给广大有志于公安工作的社会考生提供公开、平等竞争机会,每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干警占全部入警的40%左右。二是推进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单独招录。2016年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重庆籍毕业生计划招录485名,实际招录470名。重庆警察学院毕业生514名,被我市各级公安机关、铁路公安、长航公安、公安现役共录取470名,入警率达91.44%。2017年计划招录451名,已完成面试、体能测评和体检工作,正进入考察环节,预计重庆警察学院毕业生入警率达91%。三是扎实开展特殊职位招录。2016年面向计算机网络、少数民族语言、体育类(如射击、散打、摔跤)等专业人才计划招录43名、实际录用29名。2017年计划招录41名,现有9人进入笔试。特殊职位招录主要侧重专业技能测查,坚持公安工作需要和宁缺毋滥原则,所招录人员受到用人单位一致好评。此外,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公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招录3名英烈子女为人民警察。
综上所述,您提出的英模子女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予以照顾和在招录过程中对有体育特长人员进行倾斜的建议,在我们工作实践中较好地进行了贯彻。今后,我们还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此外,您提出的“在岗在编期间因公牺牲、荣立个人二等功(含)以上奖励的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在正式招录人民警察过程中可以适当倾斜”的建议,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公务员录用政策制定的事权在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地方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没有权限。但我们将会同市公安局,适时向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公安主管部门转告您提出的建议。
感谢您对公务员招录工作的理解和关注!
此复函已经我局领导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16日
联 系 人:叶胜稳
联系电话:86867317
邮政编码:401147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