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人社函〔2023〕660号
A
同意公开
陈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落实全市疾控系统超额绩效同步调整工作的建议》(第0033号)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探索疾控机构薪酬制度改革情况
近年来,市级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和支持全市公共卫生事业发展,对标“两个允许”要求积极探索有效路径,开展疾控机构薪酬制度改革,促进疾控系统队伍建设。
(一)单列绩效工资类别并予以倾斜。目前,我市绩效工资政策将事业单位分为六类,疾控机构等公共卫生机构为单独类别,并按照“两个允许”要求,在绩效工资核定上给予重点倾斜,合理确定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薪酬水平,拟逐步参照同级公立医疗机构超额绩效水平核定超额绩效。目前,市疾控中心超额绩效已参照市属高校超额绩效平均水平核定,市结核病防治所、市健康教育所已参照市属科研院所平均水平核定;同时指导区县结合当地实际,探索当地疾控中心绩效工资水平逐步达到市属科研院所平均水平。从掌握情况看,区县陆续启动并逐步推进。
(二)拓宽人才激励渠道。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础上,采取“+总量”的方式,对高层次人才市场化薪酬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追加绩效工资总量并实行单列管理、定向考核分配。明确引进具有博士学位人才及急需紧缺人才的补助、“无头衔”专业技术人员取得高水平成果等突出贡献的激励等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体现精准激励。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规定,区县疾控中心的保障主体责任在区县财政。为推动上述政策在区县疾控机构切实落地,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加强调研摸底和督导落实。一是按照大兴调查研究的要求,开展区县疾控机构实施绩效政策情况专题调研,对财政保障力度、超额绩效经费来源等进行全面摸底。二是根据调研情况对政策落实提出合理化建议,优化制度设计,同时将各区县落实情况按季度进行亮晒,促使政策尽快落地见效。
此答复函已经市人力社保局局长黎勇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3日
联 系 人:廖屹昊
联系电话:15803010030
邮政编码:401120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市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