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法治人社建设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邀请西南政法大学付子堂校长作专题讲座,党组成员人手一本《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持续深入学习。为全局领导干部发放学习书籍,并通过灯箱、LED屏幕等载体广泛宣传学习。在全市技工院校学生思政课教育中,强化学习宣传。同时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对重庆市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重要举措。
(二)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审定法治宣传、示范创建、规范性文件等工作,全年研究法治相关工作。主持召开全市法治人社建设工作会议,系统安排法治工作。带队赴永川区、江津区等地开展“助企纾困·人社在行动”政策宣讲调研活动。担任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组长,多次专题研究。带头进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要求班子成员履行分管领域法治建设职责,将法治工作纳入年度考核。
(三)创新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成立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求,开展示范创建推荐工作,创新实施综合评估。组织实施第三方评估,开展满意度调查。突出精细化规范化,实地核查重点区县,实行量化分值管理,并将区县人力社保部门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情况作为首要考量。经评选,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推荐了巴南区、涪陵区、江津区、綦江区和两江新区人力社保部门为全国法治人社建设示范单位。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扎实优化营商环境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简政放权,向永川高新区下放行政权力13项。放管结合,健全“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系统,明确12类106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优化服务,打造“15+5”人社便民服务圈,开展全国人社领域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形成“全渝通办”服务事项100项、入驻“一窗综办”服务事项143项,“免申即享”5项,3项行政许可实行“告知承诺”。
(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试点工作。首次发布我市外籍“高精尖缺”人才地方认定标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计点积分地方鼓励性加分政策。发布我市建设工程、规划领域境外职业资格证书认可清单87项。迎接世行新一轮营商环境评估,开展“劳工”指标课题研究。开展“助企纾困·人社在行动”专项活动,惠及市场主体10万余家。
(三)推进川渝人社政务协同。川渝两地统一32项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的具体要素,交换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数据,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关系转移“无纸办”,工伤职工异地就医结算“川渝通办”,培训培养川渝数字技能人才。实现社保卡在景区、公交等民生领域“一卡通”应用。2022年两地互办人社业务48万余件。
三、着力健全政策法规体系,持续推进依法治理
(一)推进人力社保领域地方立法。开展《重庆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条例》和《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立法调研工作。推进修订《重庆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重庆市职工权益保障条例》中涉及行政处罚的相关内容。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在局官方网站设置“政策文件”栏,对规范性文件归集管理和对外公开,实现统一公开查询;设置“意见征集”栏,专门用于公开征求意见。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在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三)持续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落实《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依法规范管理。重要决策事项,注重广泛征求意见,已公开征求意见9项。制定相应工作举措,调动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现有法律顾问团13人、公职律师16人。
四、推进完善行政执法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持续加强根治欠薪,在建项目“一金两制”基本全覆盖。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化解重点领域欠薪隐患。加强专项执法,开展预警监控,实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12家单位被联合惩戒。
(二)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形成《重庆市人力社保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出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制定《重庆市人力社保部门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证据及法规政策指引》,规范案件办理。
(三)创新行政执法方式。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加强与刑事司法衔接,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实施不见面执法,全市书面审查用人单位1万户。加强信用监管,实施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评价企业1.5万户,授牌“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企业”307户。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实施《重庆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队伍建设强基计划》,夯实执法根基。开展2021年度优秀劳动保障监察员评选。组织全市拟任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上岗资格培训和考试,严把入口关。
五、持续加强法治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主动接受各方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等。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49件、政协委员提案199件,主办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满意率均为100%。相关答复函按规定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依法及时回复网上来信等。
(二)加大政务公开力度。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及时主动公开法定内容。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答复率100%。发布政策解读文章22篇。落实法治年度报告制度,2021年度法治工作报告于2022年初按规定程序依法公开。
(三)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强化政务诚信,全年未出现违约毁约、拖欠账款等失信行为。建立合同法治审核制度,对招采文件及合同实施法律审核,全年审核400余件次。
六、坚持综合施策,推进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
(一)依法妥善处理行政争议。及时回复复议案件4件,执行复议机关决定。加强行政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80%。会同司法、审判机关建立案例研讨机制,专题研讨典型疑难案例。
(二)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落实”专项行动,化解突出矛盾问题。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依法及时妥善办理仲裁案件,全市仲裁机构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4万余件、基层调解组织受理劳动争议案件5000余件。
(三)加强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推进人力社保精准普法。首次开展川渝人社普法宣传月活动。开展“律动重庆”法治宣讲,组织宣讲团为600余家企业主管、法务人员进行人力社保政策法规、优化营商环境宣讲。
(四)推进法治能力建设。突出增强宪法意识,加强干部队伍法治教育。开展川渝人社法治机构负责人专题培训。落实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分级分类培训要求,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员能力提升培训班2期;开展川渝劳动保障监察员能力提升线上培训,参训32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