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谋划推进法治人社建设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组带头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一规划两纲要”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全局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广泛学习宣传,形成浓厚氛围。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事业单位招录考试大纲、技工院校学生思政课教育内容。分批举办全市人力社保部门主要负责人、法治机构负责人及法治联络员法治培训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培训重点。
(二)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书记、局长黎勇同志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研究审定依法行政、普法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等法治相关工作。全局形成了“主要负责人总体抓、班子成员分别抓、法规处牵头抓、处室单位具体抓”的抓落实工作格局。
(三)精心谋划五年工作。编制《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制定未来5年全市法治人社建设重点任务,在川渝法治人社合作、人力社保地方立法、重要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法治信息化、法治人才队伍等方面作出创新和探索。
(四)开展法治示范创建。推进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积极创建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顺利通过市委依法治市办委托的第三方评估、专家集中评估,我局“构建全系统法治评估体系”被评为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我局法治工作在全国人社法治工作会上作经验交流。
(五)推进科学民主合法决策。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向社会公布。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在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基本养老金调整、人力社保“十四五”规划编制等工作中均广泛征求意见。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民生政策风险评估制度,凡重大事项决定、重大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都通过局党组会等会议集体决策。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印发《重庆市人力社保部门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取消无谓证明材料。落实告知承诺制,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1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在自贸区实行告知承诺制。深化网上审批服务,确保“零超期”。委托第三方对全市人力社保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二)进一步简政放权。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4项。推进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专业技术人才与高技能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创新做法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推广。
(三)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全面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理,“渝快办”政务能力全市排名跃升至第一方阵。社保卡实现人社领域应用93项。上线应用社保信息系统3.0版,受理端延伸至参保企业,推行综合柜员制,业务经办“受办审”分离,全程网办。12个窗口单位和6名同志获全国人社系统优质服务窗口和先进个人称号。
(四)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及时主动公开法定内容、新出台政策、招录招考、工作动态等信息。建设社会保险和就业创业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专栏,制定落实《重庆市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险领域政务公开三级目录》。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认真落实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制度。2021年,在全市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中,我局获得“好”的等次。
三、推进川渝人社法治合作,加强川渝人社政务协同
(一)加强川渝人社政务服务合作。签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重庆市政府四川省政府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深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战略合作协议》。召开川渝人力社保部门法治工作座谈会,联合举办川渝人社“优营商环境·办民生实事”征文及演讲比赛。建成川渝人社信息共享协同平台,实现川渝两地金保网的网络通、数据通、业务通。
(二)推进川渝社保卡“一卡通”应用。推进社保卡川渝阅读“一卡通”项目,实现社保卡在重庆图书馆、四川省图书馆和成都图书馆通借通还跨省应用。开展“一卡一码通川渝”试点,在潼南区等川渝毗邻地区,推进社保卡在公交出行、旅游景点、图书馆、政务服务中心等领域应用。实现川渝两地通过“渝快办”、重庆人社、天府通办、四川人社、微信、支付宝等线上渠道互相签发电子社保卡。
(三)开展川渝人社执法合作。川渝同步开展人力资源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和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共同落实异地劳动保障权益救济制度。印发《川渝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调查取证指引》,逐步消除两地行政执法标准差异。联合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活动,联合培训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
四、落实普法责任制,深入实施普法宣传
(一)开展普法宣传月活动。落实普法责任制,制定《2021年人力社保普法任务责任分解表》,印发全系统“八五”普法实施方案。开展“宪法宣传周——我为群众办实事,人社法规进企业”主题宣传活动。开展“学人社法规、优营商环境、办民生实事”普法宣传月活动,在广场、学校、园区、企业、社区等进行普法宣传,现场咨询、普法讲座、仲裁庭审、院坝会等受到广泛欢迎。
(二)加强重点普法。组织开展《重庆市人力资源市场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活动。编印发放《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手册(人力社保篇)》《重庆市人力资源市场条例释义》《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文件汇编》。开展社保政策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送政策、送服务、送温暖“三进三送”活动;宣传就业创业政策发放宣传资料近200万份。实施农民工重点普法,开展农民工新市民培训。
(三)推进“以案释法”。开展仲裁员“以案释法”线上普法活动,举办“以案释法-仲裁员进社区”普法宣讲活动。发布“仲裁线上微讲堂”10期。开展“法治人社,志愿青春”千名青年仲裁员志愿联系万家企业活动。制播仲裁促法治之歌《同心筑梦》,中国劳动保障报公众号转发报道。我局普法工作在2021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上作经验交流,法规处被评为全国“七五”普法先进单位。
五、完善人力社保政策制度,不断夯实依法行政基础
(一)积极配合开展地方立法工作。落实市人大立法规划,制定实施人力社保领域2021年立法工作推进计划,积极参与地方法规、规章、政策的研讨、征求意见等。认真做好全国人大及市人大关于企业破产法实施情况的调研工作,形成贯彻实施企业破产法工作情况专项报告。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年度计划管理,严控发文数量。实施审核机制,注重征求四川人社厅及局法治联系点意见,发挥法律顾问团、公职律师队伍在综合审核中的专业作用,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水平。落实备案审查制度,实现“应备尽备”。开展涉及行政处罚、长江流域保护、地方性法规配套政策等专项文件清理,全面清理我局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三)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将政策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作为行政规范性文件综合审核和发文的必备要件,实行同步起草、同步送审、同步发布。优化解读形式,提升解读质量,提升政策的群众知晓率。全年发布政策解读700余条。
六、坚持执法为民,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基本实现“一个部门一个机构管执法”的综合执法目标,实现办案场所建设规范、执法程序标准、执法服装样式、执法车辆标识“四个统一”。实行“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
(二)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定《重庆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开展2020年度优秀劳动保障监察员评选工作。
(三)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圆满完成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和冬季专项行动,实施建设项目、教培行业欠薪专项调度。实施社保基金管理专项整治,开展“死亡冒领、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违规领待”等专项核查。实施人力资源市场专项执法。强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定21条具体措施,我市成为全国首批试点的省市之一。
(四)创新改进执法监管方式。健全完善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建设“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均达到100%。强化信用监管,对企业上年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情况分类评价。实行联合执法,开展女职工产假等权益专项执法行动。
(五)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统一调整人力社保具体行政行为的诉权告知内容,自2021年8月1日起不再新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妥善处理结存复议案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开展执法案件评查活动。
七、加强依法治理,妥善化解矛盾争议
(一)推进实质解决问题。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落实”专项行动,深入村社、院坝、企业等基层一线,面对面了解基层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问题。开展“局处长走流程”活动,深入政务服务窗口前台,全流程摸底人力社保政务服务情况。
(二)妥善化解劳动人事争议。深化与法院的案例研讨机制,联合发布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促进裁审标准统一。建成全国首个全流程线上仲裁智慧服务平台,及时妥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
(三)深化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推进乡镇设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窗口,推动建立行业性、区域性调解组织。鼓励法学专家、律师等社会力量设立调解工作室,参与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建立基层金牌调解组织3个。推动区县仲裁机构建立仲裁员分片联系指导乡镇、园区企业制度。印发实施《进一步推进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建立市级劳动关系专家库,加强对企业的指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