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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风景园林专业职称考试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日期:2024-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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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和选拔风景园林专业技术人才,加强风景园林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近日,市人力社保局、市城市管理局联合印发了《重庆市风景园林专业职称考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一、为什么要制定《实施办法》?

    根据《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 号),结合我市实际,市人力社保局、市城市管理局制定印发《重庆市工程技术风景园林专业职称申报条件》(渝人社发〔2022〕59号),初级、中级实行以考代评,考试成绩合格经资格审查通过,发放相应专业及职称等级证书;副高级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式;正高级实行直接申报评审的评价方式。按照职称申报条件,市人力社保局、市城市管理局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实施办法》。

    二、《实施办法》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1.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

    2. 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重庆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渝委办发〔2018〕9号)。

    3. 市人力社保局、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技术风景园林专业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22〕59号)。

    三、《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实施办法》共十条,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条说明了《实施办法》制定背景和依据;

    第二条明确了考试实施原则、开展时间;

    第三条明确了考试的负责部门及工作职责;

    第四条明确了考试实行以考代评、考评结合的方式;

    第五条明确了考试专业方向和科目设置;

    第六条明确了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风景园林专业职称考试报名条件;

    第七条明确了相关证书证明发放方式及有效期限;

    第八条、第九条强调了考试需坚持的原则和需遵守的工作纪律;

    第十条说明了《实施办法》的施行时间。

    四、哪些人可以报名考试?

    凡在我市从事风景园林工作,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风景园林专业职称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五、考试设置了哪些科目?

    重庆市风景园林专业职称考试各级别均设风景园林规划设计、风景园林工程2个专业方向,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本人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方向选择其一。风景园林规划设计专业方向考试科目为《风景园林基础》《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业方向考试科目为《风景园林基础》《风景园林工程与技术》。

    六、考试通过时限要求是多久?

    重庆市风景园林专业职称考试,考生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为合格。

    七、考试通过后可以取得什么证书?

    报考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考试合格者,由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统一颁发《重庆市职称证书》;报考高级工程师考试合格者,由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印发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自考试通过之日起,在重庆市范围5年内有效,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必备条件。高级职称评审由相应的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八、考试如何报名?

    重庆市风景园林专业职称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点击主页上“人事考试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系统。具体报名时间及要求可查阅当年考试通知。

    九、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实施办法》自2024年1月2日起施行,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风景园林专业人员资格考试办法〉的通知》(渝职改办〔2010〕61号)、《关于印发〈重庆市园林工程专业人员资格考试办法(试行)〉的通知》(渝职改办〔2011〕78号)同时废止。《实施办法》施行之前取得的园林工程专业人员资格考试证书、成绩合格通知单(有效期为3年)和风景园林专业人员资格考试证书效用不变。

    十、咨询电话

    市人力社保局,023-88152487;

    市城市管理局,023-65868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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