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力社保局、市委宣传部印发了《重庆市出版专业职称申报条件》(以下简称《条件》),对出版专业高级职称申报条件进行了明确,以进一步推进职称改革,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和选拔我市出版专业技术人才。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条件》起草背景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是我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出版业健康繁荣发展的重要力量。2006年以来,我市印发实施《重庆市出版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渝职改办〔2006〕335号),对客观公正评价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调动广大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推动出版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我国出版业的快速发展以及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国家职称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原有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在评价标准、评价机制、评审管理服务等方面出现跟不上、不适应的问题,亟需改革和完善。
2021年1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新闻出版署印发《关于深化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10号),就健全完善符合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特点的职称制度、深化改革提出明确指导意见。为此,制定该申报条件,对健全完善符合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特点的职称制度,对培养造就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求实创新、能打胜仗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队伍至关重要。
二、《条件》的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职称层级设置。出版专业职称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助理编辑、编辑、副编审、编审。初级、中级职业资格通过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取得,并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副高级、正高级职称通过申报评审获得。
二是明确适用人员范围。适用于经国家出版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的报纸、期刊、图书、音像、电子、网络等出版单位中,从事出版专业工作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与出版物策划、数字出版相关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
三是明确申报的基本条件。主要明确申报出版专业副编审、编审需具备的基本条件和业绩成果条件,重点明确学历、工作年限、专业能力、业绩成果条件和破格条件等要求。
四是对有关业绩成果的奖项、论文、著作、考核成果要求等进行界定。如界定“国家级奖项”“省级奖项”、论文成果所指范围等。
三、《条件》的特点
1. 坚持正确导向。紧紧围绕党的出版工作职责使命,制定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突出强调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认真履行出版职责使命。
2. 坚持服务发展。围绕新时代出版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求,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着力提升出版专业技术人员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激发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造活力,推动出版业创新发展和优化升级。
3. 坚持科学评价。以品德、能力、业绩、贡献为导向,科学设置职称评价标准,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的倾向,建立科学公正的评价体系和评审机制,鼓励出版专业技术人员深耕专业,让做出贡献的人才有成就感和获得感。
4. 坚持畅通评价渠道。进一步打破户籍、身份等制约,畅通各类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渠道。将从事与出版物策划、数字出版相关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纳入评审范围。
5. 坚持改进提升。遵照近年出台的相关政策,结合重庆出版实际,对副编审、编审评审标准进行细化、改进,较原条件,可操作性得到有效提升。
四、出版专业职称申报渠道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可登录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选择相对应的出版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评审。具体申报时间及要求可查阅当年评审通知,评委会联系电话:63896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