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力社保局、市交通局、重庆海事局印发了《重庆市内河船舶专业副高级职称申报条件》,对重庆内河船舶专业副高级职称申报条件进行了明确,以进一步推进职称改革,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和选拔我市内河船舶专业技术人才。
一、为什么要制定重庆内河船舶专业副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重庆是国家定位的长江上游航运中心,是引领全国内河航运转型发展的创新高地。重庆现有内河注册船员约10.5万人,约占重庆航运直接从业人员的65.6%。但重庆地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船员不足100人,高素质航运人才极缺。2020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关于深化船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各省(区、市)可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制定本地区标准。至此,基于航运发展的实际需要以及上位法的支撑,我市制定了重庆内河船舶专业副高级职称申报条件,旨在充分激发广大内河船舶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力,打造一支规模合理、结构优化、素质优良的内河船舶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促进全市内河航运事业长远健康发展。
二、条件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1.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交通运输部
《关于深化船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54号)
3.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 (渝人社发〔2021〕25号)
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转发重庆市深化职称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渝人社发〔2015〕129号)
三、条件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在重庆市内河船舶专业副高级职称系列设置船舶驾驶、船舶轮机两个专业类别,对应名称为高级船长、高级轮机长。主要对高级船长、高级轮机长的基本条件和申报条件进行明确,重点明确申报职称的学历、资历、岗位服务年限等基本要求和专业能力、业绩条件及破格条件等能力业绩要求。
四、哪些人可以申报?
重庆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内河船舶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相关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
五、内河船舶专业副高级职称申报条件有什么特点?
注重向基层一线倾斜,重点考察船员实际工作业绩,针对船舶系列实操性强的职业特点,将船员安全记录、工作实绩、实践经历和贡献作为评价的主要内容,强化船员实际操作能力和综合素质评价,客观地反映了船舶专业技术人才的适任能力。同时创新评价机制,破除“四唯”倾向,突出成果运用及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未将项目研发、论文发表作为申报硬性条件;同时,对确有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可不受学历资历要求限制,破格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