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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体育专业教练员职称申报条件》政策解读
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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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人力社保局、市体育局印发了《重庆市体育专业教练员职称申报条件》,对体育专业教练员高、中、初等各级职称申报条件进行了明确,以进一步推进职称改革,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和选拔我市体育专业人才。

    一、《申报条件》出台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为进一步发挥职称制度在体育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的激励导向作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深化体育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76号)、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贯彻〈关于深化体育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体人字〔2020〕549号)相关精神及国家、重庆市关于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我市体育专业教练员职称评审实际,拟定《申报条件》,经组织同行专家进行多次论证,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形成了本《申报条件》。

    二、条件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主要对申报初级教练、中级教练、高级教练、国家级教练的条件进行明确,重点明确申报各级职称的学历、工作年限等基本要求和专业能力、业绩条件及破格条件等能力业绩要求。

    三、哪些人可以申报?

    重庆市从事培养、训练运动员和指导参与全民健身活动的体育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条件均可申报。

    四、体育专业教练员职称有哪些层级?

    体育专业教练员职称设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名称分别为初级教练、中级教练、高级教练、国家级教练。现行的教练员职称与原体育教练员职称的对应关系是:原三级、二级教练对应初级教练,原一级教练对应中级教练。原高级教练、国家级教练职称名称不变。取得初级教练职称的时间,自取得原三级教练职称算起。     

    五、该类职称申报条件有什么特点?

    《申报条件》充分遵循体育教练职业特点和成长规律,突出了重业绩的导向,并针对体育教练职业特点,合理制定了评审范围、学历资历、业绩成果要求,有利于科学客观地评价体育专业人才。

    坚持把品德放在体育专业人员评价首位,重点考察体育专业人员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倡导科学精神,强化社会责任,坚守道德底线,保护体育运动参加者身心健康,维护体育竞赛的公平竞争,明确要求不得存在反兴奋剂工作规范不当的行为;科学设置业绩条件,着重评价教练员对其提高执教对象运动水平的能力;取消不适应体育专业人才队伍发展需要的限制条件,对论文、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对业绩特别突出,做出重大贡献的体育专业人员可破格申报职称;优秀运动退役后从事体育训练教学的,可根据其取得的运动成绩,直接申报相应级别的教练员职称。

    六、体育专业教练员职称如何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可登陆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向重庆市体育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重庆市体育局)申报评审,具体申报时间及要求可查阅当年评审通知,评委会联系电话:023-61665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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