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参保人员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自愿选择延长缴费。
●2011年6月30日及以前已参保缴费的人员,2011年7月1日及其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延长缴费满5年时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办理退休手续,从完清缴费的次月起发给基本养老金。
●对2011年7月1日及以后参保缴费的人员,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时办理退休手续,并从批准退休之月起发给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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