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已经建立了退休人员高龄养老金增发机制,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仍按原规定享受高龄增发养老金。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对年满70周岁、75周岁、80周岁、85周岁、90周岁的退休人员,从其达龄之月起,每人每月分别增发50元、100元、100元、100元、100元的基本养老金。
政策原文: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2023-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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