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奖励金额按照查证属实违法违规行为所造成的社会保险基金损失金额的2%对举报人进行奖励。每一举报案件奖励金额最低200元,最高10万元。
对举报事项查证为违法违规行为但尚未造成基金损失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违法违规行为性质、可能造成的基金损失等因素,给予200—500元奖励。
对同一举报事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区县(自治县)分别查处的,奖金合计金额不得超过10万元,相关区县(自治县)按照各自查实金额占总查实金额比例计算并分别发放奖金。
政策原文: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2023-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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