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事项包括:
1、未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费率和人数;
2、擅自更改征缴计划或缴费基数;
3、违规增加、减免、缓收社会保险费;
4、征收的社会保险费未按规定划入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
5、违规核销社会保险欠费;
6、违规审核或发放社会保险待遇;
7、社会保险欺诈行为;
8、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
9、伪造、篡改社会保险权益记录或提供虚假社会保险个人权益信息;
10、违规存储社会保险基金;
11、违规进行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
12、社会保险基金存储银行未按国家规定的优惠利率计算基金利息;
13、其他违反社会保险基金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