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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基本养老保险跨省存在两个及以上或不具有我市户籍的参保人员,其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归集地确定的原则
日期:2022-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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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归集;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归集;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其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归集; 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归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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