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曾被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国有企业岗位录取(聘用)过的,在参加重庆市国有企业招聘时,可以报考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岗位。
政策原文: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事项的通知(试行)(2025-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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