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民营企业辞职,档案是自动转递吗?1分钟看懂!
民营企业就业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保管。
辞职后,在户籍所在地机构存档的,可继续由原机构保管;在工作单位所在地机构存档的,应及时将档案转递至户籍所在地或新工作单位所在地相关机构保管。
转档手续需本人(或工作单位专职人员)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窗口办理,也可由本人在相关线上平台办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权所有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办 Copyright©2001-RLSBJ.CQ.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渝ICP备2023005186号网站标识码:5000000062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2180号邮政编码: 401120
咨询服务电话:023-12333 对外公开电话:023-6386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