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重庆人社政策咨询问答库>业务分类 > 劳动关系及维权
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日期:2024-03-27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退出播报
字号:
分享: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政务新媒体

微信公众号

微博

APP

便民数字地图

12333
智能客服

政策咨询
问答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