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C创业者在重庆市内首次注册成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正常运营 1 年以上(以申报时间计算,申报时仍然存续),且小微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小微企业需符合《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认定标准。
政策原文: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支持人工智能OPC创业发展的十二条措施的通知(2026-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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