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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案例说明
日期:2025-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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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企业是一家从事精密零部件加工的小型企业,2024年失业保险参保缴费月平均人数20人,2024年度总共有4名职工离职停保,其中3人领取了失业保险金;20241月至202412月均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20251月为2202412月入职职工办理参保,参保时间为202412月,一直未缴纳费用,是否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答:不可以。按照政策规定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且2024年依法参保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该企业裁员率(3/20*100%=15%<20%),裁员率符合条件,但由于其20251月办理的202412月参保的2名职工202412月的失业保险费在我市政策文件出台时间202559日前(不含202559日)未足额缴纳,不符合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条件,因此不满足享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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