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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社保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案例
日期:2025-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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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渝北区人力社保局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对重庆XXX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介绍工作不成功后,不退还向劳动者收取的中介服务费的违法行为。渝北区人力社保局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核查了该公司营业执照、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收费标准、服务台账、收费台账等情况。经查,该公司对外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求职者面试,未退还74名介绍工作不成功的求职者中介服务费27990元。根据《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七十三条之规定,渝北区人力社保局依法责令该单位自接到行政处理决定书之日起7日内,足额退还74名求职者中介服务费共计27990元,并对该单位处以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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