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新招用登记失业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并在我市按规定为其连续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费且仍在参保的小微企业。
(二)补贴标准:5000元/人,同一人员只享受一次补贴,且与高校毕业生单位社会保险补贴不重复享受。
政策原文: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优化部分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经办程序的通知(2024-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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