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申报条件的对象,每带动就业1人(含小微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给予2000元补贴,最高不超过8000元。符合条件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只享受一次补贴。
政策原文: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优化部分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经办程序的通知(2024-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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