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单位缴费比例0.5%,个人缴费比例0.5%。依据渝人社【2022】 462号文件规定: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到期后,申请缓缴企业可在2023年底前以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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