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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此次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时间段
日期:2023-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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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自2023年5月1日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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