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了我市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项目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可以向工程建设项目参保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未按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可以向工程建设项目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政策原文: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明确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意见(2026-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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