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后,医疗机构作出新增或变更受伤害部位诊断,用人单位、受伤职工或其近亲属申请增加或变更记载受伤害部位的,应提交新诊断证明及完整病程记录,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按相关流程予以办理。
政策原文: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明确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意见(2026-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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