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发〔2025〕24号文件规定,先行试点省份可以2022年7月至2024年12月试点平台企业在本省份的支缴率为基础,综合考虑职业伤害费使用、事故发生率等因素,确定其缴费基准额、是否浮动以及浮动的档次。其中,美团、饿了么的支缴率达到或者超过200%的,可以按每单0.25元执行并同时进行缴费基准额浮动;达达、闪送的支缴率达到或者超过300%的,可以按每单0.25元执行并同时进行缴费基准额浮动。
同时还规定,省级经办机构根据职业伤害保障费使用、职业伤害发生率等情况,可每年在本省份平台企业所属行业缴费基准额的基础上以10%为一档进行浮动(上下浮动不超过50%),确定本地区不同平台企业的缴费标准。其中,即时配送行业平台企业按照每单0.07元及其浮动区间内的缴费标准执行时,上一年度支缴率超过100%且通过上浮至150%仍无法实现平衡的,可在当年执行0.25元的缴费基准额,并同时进行浮动;当按照每单0.25元及其浮动区间内的缴费标准执行时,上一年度支缴率低于100%且通过下浮至50%仍收大于支的,可在当年执行0.07元的缴费基准额,并同时进行浮动。
基于以上政策,我市《通知》明确,7家先行试点的平台企业,以2022年7月至2024年12月在本市的支缴率为基础,并按照人社部发〔2025〕24号文件要求进行浮动,确定其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每单执行如下缴费标准:曹操出行0.01元,美团0.084元、饿了么0.084元、达达0.105元、闪送0.25元,货拉拉0.18元、快狗打车0.09元。4家新纳入试点的平台企业,滴滴出行0.01元,顺丰同城0.07元,滴滴货运、满帮省省0.18元。
从2027年1月1日起,市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每年根据各平台企业上年度职业伤害发生率、职业伤害保障费支缴率及浮动规则核定当年缴费标准,执行时间为当年的1月1日。浮动规则为:每年在国家规定的行业缴费基准额基础上,以10%为一档进行上下浮动(上下浮动不超过50%),行业缴费基准额为0.01元的行业不再下浮。其中:平台企业支缴率为0—50%、50%—60%、60%—70%、70%—80%、80%—90%、90%—100%、100%—110%、110%—120%、120%—130%、130%—140%、140%以上的(上述比例下限不包含本数,上限包含本数),按照对应的行业缴费基准额的50%、60%、70%、80%、90%、100%、110%、120%、130%、140%、150%执行。即时配送行业平台企业基准费额档次调整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并进行浮动。平台企业首次参保且缴费不满1年的,根据下一年度支缴率进行浮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