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龄等从业人员由用工单位按照《关于做好超龄等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后,其参保缴费、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享受等按照国家和我市工伤保险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政策原文: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做好超龄等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2023-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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