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户网站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登录
|
注册
注销
12333智能客服
无障碍
|
关怀版
网站支持IPV6
热搜:
三支一扶
职称
最低工资标准
公务员
事业单位
>
首页
|
政务公开
|
渝快办
|
互动交流
|
便民服务
|
专题专栏
|
数字人社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重庆人社政策咨询问答库
>
业务分类
>
工伤保险
问:工伤职工因旧伤复发申请治疗规定
日期:2023-01-31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退出播报
字号:
大
中
小
分享:
答: 1、工伤职工因旧伤复发需要治疗的,用人单位凭协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向经办机构申请并经核准后列入工伤保险医疗服务管理范围; 2、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用人单位、工伤职工、经办机构因治疗旧伤复发需要治疗发生争议的,须凭协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后确认。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11550578
问:工伤职工因旧伤复发申请治疗规定
397878
工伤保险
20
工伤保险处
2023-01-31
首页
>
重庆人社政策咨询问答库
>
业务分类
>
工伤保险
新媒体&APP
重庆人社APP
微博
微信公众号
热点服务
热点服务
换一批
法定退休年龄计算器
社会保障卡启用
职工正常退休(职...
单位社保参保证明...
基本养老待遇估算
参保缴费估算
参保证明验证
个人社保参保证明...
养老、工伤待遇资...
单位社保业务网上申报
养老保险待遇发放...
人事考试网上报名
个人社保查询
单位社保查询
人事考试成绩查询
档案存放点查询
职称证书查询
人事考试证书查验
失业保险金申领
社会保障卡申领
便民数字地图
12333智能客服
政策咨询问答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