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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
问:一次性创业补助的申请资料?
答:
1、《重庆市重点群体一次性创业补助申报表》;
2、工商营业执照;
3、个体经营者或小微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其符合扶持人群的佐证材料;
4、6个月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5、初审单位审核人在认真比对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后,进行签字确认并收取复印件。所有申报资料一式四份,其中纸质件3份,电子件1份,通过审核的申请资料由区县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长期保存。
问:一次性创业补助的审核程序?
答:
申请资料由镇街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进行初审、经区县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复审后报经区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年底集中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初审、复核可采取系统批量比对、集中实地调查的方式进行,重点审查相关资料、实际经营和带动就业状况的真实性(其中实地调查的工作人员应不少于2人)。
问: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的申请条件?
答:
以小型微型企业名义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贷款主体为该企业,原则上要满足下列条件:
1、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2、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3、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4、借款申请人创办的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应不属于国家淘汰类、限制类产业范畴,具体项目参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
小型、微型企业法定代表人若符合个人贷款主体资格的,可以以个人名义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享受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相关政策。
问:小微企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的贴息标准?
答: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企业自行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对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不予贴息。
问: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贴息标准?
答:
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自行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对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不予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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