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分类
  • 就业创业
答:
  个人贷款可向创业所在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或经办银行营业网点,进行创业担保贷款申请。经办银行代收个人贷款资料后,按规定移交相应服务机构进行初审。
答:
  完善担保手续后,经办银行按规定履行审贷责任,向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放贷。在申请人提供完整资料的情况下,整个政策性贷款流程原则上不超过15个工作日。
答:
  完善担保手续后,经办银行按规定履行审贷责任,向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放贷。在申请人提供完整资料的情况下,整个政策性贷款流程原则上不超过15个工作日。
答:
  符合条件的企业、个人体商户,向注册地镇街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申报。
答:
  1、审核通过后,由审批单位按规定在其门户网站和办公地址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2、重点群体一次性创业补助经区县人力社保局审批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区县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按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所需资金在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