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分类
  • 就业创业
答:
  公益性岗位补贴应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全额补贴(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按照当地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计算),所需资金在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最长不超过5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
答:
  1、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通过审核身份材料、系统比对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实地核查等方式审核合格后,3月和8月中旬送财政部门复核。
  2、财政部门于每年4月和9月底前将补贴资金划入用人单位银行账户。
答: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通过审核身份材料、系统比对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实地核查等方式审核合格后,3月和8月中旬送财政部门复核。财政部门于每年4月和9月底前将补贴资金划入用人单位银行账户。
答:
  1、填报《重庆市个人就业登记申请表》;
  2、个人初次办理的,需出示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
  3、办理《就业创业证》的申请人,需提供近期2寸免冠登记照1张;
  4、下列人员需提供以下凭证:
  (1)用人单位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复印件等凭证。
  (2)家政服务人员、个体工商户雇工、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提供劳务协议复印件。
  (3)商贩提供进货凭证或经营图片等凭证复印件。
  (4)网约车驾驶员提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约车平台公司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复印件。
  (5)其他就业类型人员提供相关就业凭证复印件。
答: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后,向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