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分类
  • 就业创业
答:
  新型学徒制培训、创业培训、人力资源服务业培训、家政服务培训、就业技能培训等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
答:
  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
答:
  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含家庭服务从业人员专项培训)或创业培训并取得证书的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答:
  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1次培训补贴,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得重复享受,且不得对同一职业(工种)高等级取得者再次培训更低等级的职业技能。
答:
  1.职业培训机构垫付培训费用的,由职业培训机构按照“机构垫付、先垫后补”原则,提供补贴申请表、培训对象花名册、税务发票等资料,向批准开班的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2.培训学员缴纳培训费用的,由培训学员按照“个人申报、直补个人”原则,提供补贴申请表、税务发票等资料,向批准开班的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