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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档案整理等12个新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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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关于开展档案整理等12个新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的通知

渝职鉴发〔2023〕45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相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乡村振兴、文旅康养、地方特色产业、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项目等领域从业人员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工作,加强我市职业标准体系建设,中心组织开发了档案整理等12个新专项职业能力规范。现将这12个新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见附件1)纳入我市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范围,考核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按照《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全市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管理和实施方式的通知》(渝职鉴发〔202222号)要求,我市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采用数字化评分方式,使用统一试题,通过技能人才评价系统组织开展。规范汉字书写指导等7个新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由市职鉴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垫江石磨豆花制作等5个新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由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各考核鉴定机构在市职鉴中心统筹指导下组织实施。

二、费用“统收统支”

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按照渝价〔2016128号规定,参照渝人社发〔2016208号,实行市级财政统收统支,纳入市级财政预算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其他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各考核鉴定机构要高度重视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按照考核鉴定机构管理办法鉴定考试考务工作规程,加强各环节规范管理和组织实施。

(二)在实施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中如遇相关问题,可及时与

我中心联系。12个新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见附件2)可在我市人力社保局官网职业技能鉴定专栏进行下载(网址:https//rlsbj.cq.gov.cn/ywzl/zjzx/)。

联系人:毛学英、黄江山、曹诚

联系电话:(023881523038190063181906098

附件:1. 12个新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目录

2. 12个新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

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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