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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重庆市选拔集训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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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人社〔2023〕51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各市级职业技能竞赛选拔集训基地,各职业院校,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将于2023年9月在天津举办。为全力备战本届大赛,抓好选手选拔集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市人力社保局成立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重庆市选拔集训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全市选拔赛和集训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管理和总体安排,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领导小组日常管理运行工作。

    (二)全市选拔赛根据竞赛项目在对应市级职业技能竞赛选拔集训基地(以下简称基地)设立赛区,由成立赛区执委会,负责本赛区选拔赛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设主、副基地的,由主基地牵头、副基地配合。

    (三)市级集训工作原则上由各项目对应基地具体组织实施,设主、副基地的,由主基地牵头、副基地配合。

    二、选拔集训项目

    因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竞赛项目尚未公布,参考第一届全国技能大赛竞赛项目设置全市选拔集训项目。

    (一)世赛选拔项目(63个)。

    飞机维修、车身修理、汽车技术、汽车喷漆、重型车辆维修、货运代理、轨道车辆技术、砌筑、家具制作、木工、混凝土建筑、电气装置、精细木工、园艺、油漆与装饰、抹灰与隔墙系统、管道与制暖、制冷与空调、瓷砖贴面、建筑信息建模、数控铣、数控车、建筑金属构造、电子技术、工业控制、工业机械、制造团队挑战赛、CAD机械设计、机电一体化、移动机器人、塑料模具工程、原型制作、焊接、水处理技术、化学实验室技术、增材制造、工业设计技术、工业4.0、光电技术、可再生能源、机器人系统集成、信息网络布线、网络系统管理、商务软件解决方案、印刷媒体技术、网站设计与开发、云计算、网络安全、移动应用开发、时装技术、花艺、平面设计技术、珠宝加工、商品展示技术、3D数字游戏艺术、烘焙、美容、糖艺/西点制作、烹饪(西餐)、美发、健康和社会照护、餐厅服务、酒店接待。

    (二)国赛精选项目(23个)。

    车工(数控车工)、铣工(数控铣工)、电工、装配钳工、焊工、电子专用设备装调工、制图员(CAD机械设计)、汽车维修工、机动车检测工(新能源汽车智能化技术)、手工木工、砌筑工、室内装饰设计师、信息通信网络运行管理员、物联网安装调试员、信息通信网络线务员、贵金属首饰制作工、服装制版师、健康照护师、餐厅服务员、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茶艺师、社会体育指导师(健身)。

    其他全市选拔集训项目待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竞赛项目正式公布后确定。

    三、工作安排

    (一)全市选拔赛。

    1.竞赛时间:2023年3月20日-3月31日。

    2.竞赛地点:各赛区。

    3.参赛组织。全市选拔赛以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院校、企业、行业组织等为单位组队参赛,各竞赛项目每个参赛队限报2名(队)选手。

    4.参赛条件。根据世界技能大赛竞赛规则对选手年龄的限制要求,世赛选拔项目选手应为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建筑信息建模、机电一体化、机器人系统集成、信息网络布线、云计算、网络安全等6个项目参赛选手应为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国赛精选项目选手参赛条件以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公布的信息为准。

    5.赛务管理。为加强统一管理,确保公平公正,提高工作效率,全市选拔赛将采用“渝赛宝”竞赛信息管理平台开展选手报名审核、技术文件发布、成绩评判统计等赛务管理工作。

    6.其他事项。

    (1)各赛区执委会制定各项目选拔赛具体方案,并于2月25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项目参赛报名及竞赛安排由各赛区执委会及时发布。

    (2)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并公布全市选拔赛竞赛技术规则,确定各项目裁判长人选,组织开展赛务管理平台使用培训。

    (3)各赛区执委会会同各项目裁判长制定技术工作文件和试题,技术工作文件、样题应于赛前20天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发布。

    (4)全市选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选手参赛相关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各参赛队或选手所在单位承担。

    (5)对已举办全市选拔赛但未列入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竞赛项目的,不再选拔集训选手,按本通知有关规定兑现奖励措施。

    (二)市级集训。

    1.集训选手。根据选拔赛成绩排名,原则上单人赛项目前10名的选手、团体赛项目前6名的选手作为市级集训选手。

    2.集训安排。2023年4月7日前,完成各项目市级集训队组建工作。5月15日前,组织实施首次阶段性考核,单人赛项目完成10进5选拔,团体赛项目完成6进3选拔。6月15日前,组织实施第二次阶段性考核,确定参赛选手和备选选手。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市外培养的选手一并参加第二次阶段性考核。7月至8月,开展强化集训阶段训练,备选选手应与参赛选手共同进行强化集训阶段训练。9月1日至比赛前,各项目自行组织选手到实地开展适应性训练。

    四、奖励措施

    按照《重庆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和奖励补助办法》《世界技能大赛重庆市级选拔集训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参加全市选拔赛以及市级集训且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奖励。

    (一)全市选拔赛各个赛项设置一、二、三等奖,原则上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参赛人数达到30人的,另可设置优胜奖,优胜奖获奖总人数不超过参赛选手数量的30%。

    (二)全市选拔集训工作领导小组按全市选拔赛成绩为选手颁发获奖证书或参赛证书,为参与工作的专家、裁判颁发聘书。全市选拔赛各项目一等奖获奖选手优先推荐参评各类荣誉称号。对培养选手进入市级集训队的专家教练,给予一定奖励。对进入市级集训的选手所在单位,授予优秀组织奖。

    (三)在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规定的范围内,为参赛且符合条件的选手相应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技能操作成绩合格的选手,核发与命题等级一致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进入市级集训的选手,颁发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高级工)。对进入市级集训前3名的选手,颁发二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技师)。对参加全国选拔赛并进入国家集训队的选手,颁发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对各阶段已取得相应等级技能证书的,在原有等级上晋升一级,已有一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高级技师)的不再重复授予。

    (四)鼓励选手所在单位制定相关奖励办法措施,对参加全市选拔赛获奖和入选市级集训队的选手给予奖励激励。

    五、有关要求

    (一)抓好组织动员。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有关企业和院校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全市选拔集训工作的重要意义。区县人力社保部门要充分调动辖区内院校、企业的参赛积极性,相关企业、院校要积极动员和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院校师生参赛。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赛区、各基地要按照统一部署,落实场地、设备,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主、副基地要加强沟通协调,合力办好选拔集训。要充分研究和对接世界技能大赛和国赛标准,结合我市竞赛工作实际,高水平制定技术文件。要坚持公平公正、规范实施,提倡节俭办赛。要加强交流合作,邀请相关国家级竞赛专家进行指导,开展与市外高水平选手的技术交流。

    (三)强化经费保障。各赛区、各基地要做好各项目选拔赛和集训相关场地、耗材、专家裁判劳务等经费保障。鼓励社会对选拔集训提供赞助支持,赞助活动严格遵守相关财务制度和我市竞赛赞助管理相关规定。

    (四)加强安全保障。各赛区、各基地要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定安保消防、卫生医疗等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遵守场地搭建、人员流动等各环节、各重点部位的消防、用电、卫生和劳动保护等各项安全管理规定,确保选拔集训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森、余维

    联系电话:88152605、88152328

    邮寄地址: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中国·重庆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北区3501室。

    电子邮箱:624032924@qq.com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3年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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